期刊简介:
《武警医学》(MedicalJournaloftheChinesePeople'sArmedPoliceForces)(月刊)创刊于1990年1月,是由武警部队后勤部主管,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主办的全国性综合性医药卫生专业期刊(月刊)。自创刊以来,始终遵循“面向部队、服务基层”的办刊宗旨,采取突出灾害救援医学特色,加强选题、组稿、审稿环节,严把编辑、校对质量关,提高印刷、装帧水平等措施,使期刊整体学术质量持续提高,在总体设计和学术导向方面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是国内第一个设立救援医学栏目的医学杂志,也是刊登第一篇国际救援医学类论文的杂志。
主管单位:武警部队后勤部
主办单位: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
国际标准刊号:1004-3594
国内统一刊号:11-3002/R
出版地:北京市
创刊时间:1990
邮发代号:82-441
复合影响因子:0.439
综合影响因子:0.372
收录情况: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维普网、万方数据库、知网数据库、化学文摘(网络版)收录。
主要栏目:专家论坛、论著、临床经验总结、综述、护理天地、救援医学、军事医学。
投稿须知:
一、投稿要求和注意事项
1.来稿要求具有创新性、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要求资料真实、论点明确、数据可靠、论据充分、层次清楚,语言精炼、通顺。论著、综述类文章的字数一般不超过4000字,其他类文章不超过3000字,个案报道等不超过1000字。以上均不含图表和参考文献。
2.来稿须附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应注明审评意见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内容。研究参与者要提供知情同意书,作者要申明无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或抄袭、剽窃等情况,本刊将立即刊登“取消该文发表”的声明,并向作者所在单位通报,在2年内拒绝刊登该文第一作者的任何来稿。
3.请采用一种形式投稿,如已通过电子邮件投稿,则不必邮寄文稿。来稿需用Word软件处理,格式可参照本刊相应文章类型的格式。请自留底稿,稿件如未采用,将不退稿。
4.来稿须附50元稿件处理费,可通过邮局汇款,若随稿件邮寄视为未寄。
5.来稿首页页脚处请注明以下内容:作者姓名,第一作者最高学历及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论文如获某种研究基金资助,请在首页页脚处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6.论文末一定要写明第一作者手机号码、E-mail及详细通讯地址,便于编辑部及时与作者联系。
7.作者在收到本刊回执3个月后,如仍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表明稿件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改投其他期刊,请与本刊编辑部联系。6个月后仍未接到退修通知,可自行处理。
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来稿一经接受刊登,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专有使用权授权书,该论文的专有使用权即归期刊编辑部所有。期刊编辑部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他方式出版已刊登的论文,未经期刊编辑部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减。凡涉及原意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退作者修改稿逾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9.本刊已被《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CNKI系列数据库收录,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免费提供作者文章引用统计分析资料。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二、撰稿要求
1.题名力求简明,能概括文章的主题。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词。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英文题名不超过10个实词。
2.作者署名及单位作者人数不宜超过7人,其排名顺序由作者自定。其他作者单位依次排在第一作者后,加注1、2、3……序号,并在人名右上方标注对应的1、2、3……序号。应写明全部作者工作单位及科室名称、所在地及邮编,论著要写明全部作者工作单位及科室的英文名称。
3.摘要、关键词及中图法分类号论著要写出中英文结构式摘要及关键词,其他文章只列出关键词,置于正文之前。摘要应简练准确,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部分,中文摘要200字左右,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相对应。关键词3~8个,应按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情报研究所编译出版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规范使用,中医药文章参照《中医药主题词表》。中图法分类号请根据文章内容的学科分类从《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中查取。
4.缩略语文中首次出现不常用的缩略语时,应写出中文全称,后加小括号写英文全称,加逗号后再写缩略语,再次出现时直接写缩略语。
5.层次序号正文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为3级。第1级标题用1,第2级标题用1.1,第3级标题用1.1.1。序号应左起顶格,空1格后写标题。段落内的连排序号用(1)、(2)、(3)……。
6.数字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又很得体的,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7.计量单位按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参照《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第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1)。
8.统计符号按《统计学名词及符号》(GB–82)国家标准书写。
9.图表凡是能用文字表达清楚的内容,尽量不用图和表;如果使用图和表,则文中不应重复其全部数据。统计数据表采用三线表,不加分隔线。应有表序和表题,计量单位符号置于表格右上方(全表单位符号完全一致;不一致的置于相应指标下)。
10.参考文献来稿必须引用参考文献,否则不予刊用。参考文献数量应为6条/篇以上,且应是近年(一般为4年内)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未发表的资料、未出版汇编的会议论文及个人通信请勿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