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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论题:巨额财产*****思考
论文内容: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列为贪污贿赂类犯罪当中,从立法考虑和司法实务角度考虑似乎扮演着兜底性条款的角色,是刑法分则中比较特殊的条款。这一罪名的出 现,在刑法学界一直颇具争议,罪名本身的设定也包含着一部分值得探讨的问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客观要件有不作为说、持有说和复合说三个观点;巨额财产 来源不明罪能否成立自首以及如何认定。本文主要从这两个问题出发,引出笔者的思考,提出自己的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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