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2-12 16:00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李编辑 点击次数:
去年年底,湖北省首次在省内高校推行职称分类评审,构建多元化复合型评价体系,把教师分为教学为主、科研为主、教学科研并重、社会服务与推广4种类型,新评审标准对教师的评价不再“唯论文论”,潜心教学、科研推广做得好的教师同样可以评上教授。在过去,职称评审对所有教师都采用同一标准,容易使得所有教师都把精力用在撰写、发表论文上。湖北在高校职称评审中实行分类评审,可在一定程度上扭转这一现状。
多年前,针对高校这一问题,就有学者建议实行分类评价,对教学岗、教学科研岗、科研岗的教师采用不同的标准进行评价,可是,真正落实分类评价的地区和学校并不多。根本原因在于,在评职称时很难摆脱“论文情结”——在不少评审者看来,发表论文(发表数量以及发表期刊档次)是学术能力和水平的象征,如果淡化论文要求,会降低教授的“含金量”。
如何做好分类评审,湖北还有很多事要做。这其中包括,科学制定分类评审标准,而不只是在论文发表数量上对教学岗教师降低要求——如果仅是减少论文发表数量,而不是针对论文本身的价值进行评价,教学岗教师要评教授,还得为“炮制论文”而烦恼;在实行分类评审中,要防止人情交易,避免有的人借分类评审先转到教学岗,实现评教授的目标之后再转回科研岗。同时要注意的是,相对于发表论文的硬指标要求来说,教学能力和贡献的评价更具主观性,这也是现实中有人反对取消论文硬指标的理由——假如在淡化论文要求后,人情关系盛行,分类评审就很难走远。如果湖北能在分类评审中处理好这些问题,其经验便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在推进分类评审的同时,要意识到,这仅是对目前职称评审体系的有限改革,但还需要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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