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25 13:38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王佳 点击次数:
摘 要: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事网络创业。但由于农村电商融资渠道不畅、网络交易信用不足、培训内容和方式相对落后以及政府的引导和服务相对滞后,致使农民在网络创业中遇到了瓶颈。本文试对农村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作一些浅析,并就促进农村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提出一些个人的建议与对策。包括破解融资难题、加快农村网络人才的培育、创新服务手段、加大政府的引导与支持力度等。
关键词:互联网经济;农村全民创业;小康建设
“十三五”规划提出“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近年来,苏北的一些农村互联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已成为全民创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的成绩令人鼓舞,积累的经验值得研究和借鉴,但是也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为了促进农村互联网经济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让越来越多的农村网络创业者走上致富之路,本文对农村互联网经济的态势作一些浅析,并就促进农村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提出一些个人的建议与对策。
1 当前农村网络创业的制约因素
近年来,由于各级政府的大力倡导、引导以及网络创业本身具有的门槛低、成本低、风险低、易操作、就业前景广阔等特点,吸引了农村各类主体投身到网络创业的热潮中,促进了农村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但在电商创业过程中,由于受外部环境及自身条件的限制,许多电商经营者在现实创业中也遇到了种种问题,甚至有不少创业者因此而创业失败。
1.1 融资困难 电商创业虽然成本低,但是必要的资金投入还是必须的,资金问题限制了电商创业的规模和形式。由于没有太多的资金,他们只能选择一些简单的电商创业模式,这正是许多农村电商创业者面临挫折、轻轻折翼即一跌不起的主要原因。
1.2 网络交易信用不足 目前,农村电商的发展还不够发达,网络交易的信用不足,缺乏规范、规则和必要的法律,没有形成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文化心理条件,网购的质量和信用问题始终困扰着消费者,也束缚着行业的发展。
1.3 培训内容和方式相对落后 电商培训还停留在简单的技术模式套用上,缺乏对技术创新、团队管理、营销策略、风险控制等素质的综合培训,培训缺乏体系化、规范化、专业化及未建立长效机制。
1.4 政府在税收扶持、服务电商发展的措施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 对促进农村互联网创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2.1 创新金融手段,破解融资难题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抵押融资方式,扩大互联网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积极发展网络联贷联保、互助合作基金等融资产品,引导电子商务企业运用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创建的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开展融资贷款,化解中小电子商务企业融资难的瓶颈问题。积极开展银企对接,建立融资信息供需平台,促进银企双向合作。推动具有较强盈利模式的电子商务企业与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合作,拓宽融资渠道。
2.2 加快农村网络人才的培育 一是成立网络创业孵化中心,聘请网络创业讲师、创业成功人士、机关干部及大学生村官组建网络创业孵化培训队伍,通过理论讲授、现场教学、实战演练、跟踪服务等方式,让创业主体了解网络创业有关政策,掌握网络创业知识和技巧,提高网络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二是实施“远程网络创业工程”,将远程教育与网络创业相结合,利用远程教育培训资源、远教网络创业孵化中心等平台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孵化,提升创业者技能。三是加大优秀网络经济人才的引进力度。要将网商的人才需求纳入已有的人才政策体系中来,进一步完善政策,积极搭建人才供需交流平台,可以通过专场招聘会、赴外招聘、网络招聘等形式,为农村和企业引进紧缺急需电商人才。
2.3 创新服务手段,规范市场发展 一是简化工商登记手续。自然人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开办网店,经营项目及组织形态不涉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须批准或禁止的,不强制要求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对已持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同样范围的网络经营活动的,不需再办理登记手续,也可根据自身意愿申请变更其经营范围为“网上经营××”或“网上提供××服务”。在不违反名称登记有关规定及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包括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词语进行登记注册,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对网络经营者的住所,简化、降低提交材料要求,鼓励支持纯网店办理无实体店铺网店营业执照,适当减免工商登记费用。对依托现有专业市场举办网上交易市场的,可凭原市场名称登记证直接开展网上交易。依托网络交易平台开办网店或在固定集中办公区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经营的,可以委托平台运营商或者办公区管理方统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辖区工商部门可以提供预约优先办理、上门现场办理等服务。二是加大帮办扶持,开辟创业绿色通道。树立“企业致富,干部服务”的理念,实行网络创业服务代理制,明确专人负责政策咨询、创业指导、项目帮办等工作,为有网络创业意愿的创业主体提供“一条龙”服务,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三是推进网络商标品牌战略。支持网络经营者提高商标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培育一批知名网络经营品牌,对网上经营品牌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知名商号及知名字号的,积极予以辅导服务。为遭遇网络侵权的企业,在异地维权上提供执法力量支持和政策法律指导。指导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认真审查客户主体资质和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和接入服务行为,保护网络知识产权。
2.4 加大政府的引导与支持力度 一是税收支持。税务部门要本着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加大税收扶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电子商务基础性和关键性领域研究开发的支持力度;在征管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企业在线销售和采购,鼓励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二是积极发挥政府职能,搭建创业平台,提高服务效率,促进农村电商发展。支持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做大做强,引导广大农村电商应用平台销售农产品,促进平台产业化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营销大户、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企业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对接,促进大宗农产品网上交易。推动涉农流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和农资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提高协同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参考文献:
[1]曹明明,刘顺.农村网络购物问题浅析[J].商业经济.
[2]江苏省工商网监处.江苏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思考[N].中国工商报,2015-10-109(3).
[3]谢海成.看农村电商的宿迁探索[N].宿迁日报,201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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