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推动我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现就做好2014年全市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加强宣传发动,强化政策扶持,加大推广力度,主攻水
北大核心期刊稻机插秧,确保2014年全市新增插秧机370标准台,完成机插秧面积48.22万亩,全市水稻机插率达到82%,水稻机收率达到99%以上,水稻生产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90.5%。
二、工作思路
(一)明确路径,突出重点。各镇(街道)要以村级为单位,实施整体推进,把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村、组,全面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做到统筹安排、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扎实有效。要充分发挥大户和农机合作社机具集中、品种齐全、技术全面等优势,开展水稻种植“保姆式”、“一条龙”服务,建立水稻机插秧推广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与社会化服务的统一。育秧是水稻机插秧的关键,各镇(街道)要重点抓好商品化集中育(供)秧,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广工厂化育(供)秧。
(二)整合资金,加强扶持。市农委、农机局要积极争取省粮食高产创建项目补贴,同时要大力整合秸秆综合利用、农机科技入户、省三新工程、农机合作社机库建设等项目资金,重点投向水稻种植镇(街道),重点扶持水稻机插秧合作社,推动机插秧技术推广。今年市财政继续扶持水稻机插秧工作,对新购置步进式、乘坐式插秧机每亩作业面积给与20元补贴(手扶插秧机作业最高补贴2000元/台、乘坐式插秧机作业最高补贴6000元/台)。各镇也要根据各自财力,对购买插秧机、商品化集中育(供)秧等项目环节给予一定的补贴,全力推广机插秧。
(三)加强培训,搞好服务。市政府抽调相关部门技术人员成立市水稻机插秧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水稻机插秧技术制订、指导、培训工作。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对机插秧合作社理事长、机插大户、农机手进行系统培训,确保熟练掌握各项技术。要加强合作社理事长和机手的优质服务意识教育,确保插秧密度,提高插秧质量。市农机部门要保证农机质量,监督落实“三包”服务,机插秧、机收季节要为全市跨区作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调整充实全市水稻生产机械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具体负责指导调度、督查考核、宣传报道等工作。各镇(街道)要建立一套工作班子和技术队伍,明确目标,夯实措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定责任状,层层抓好落实。市农委要做好机插秧育秧、大田管理等技术的制定、示范和推广;市农机局要做好机插秧农机作业标准、插秧机使用技术规范等技术的制定、示范和推广;市财政局要做好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其他成员单位也要按照各自分工,强化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和村广播站、公开栏等媒体,大力宣传机插秧的优势
论文网站好处、技术要点、优惠政策;要通过召开不同形式和不同层次的现场会、观摩会,重点宣传推广机插秧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农民推广机插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积极引导合作社和大户扩大农机社会化经营服务,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不断扩大机插服务面积;要利用科技入户等项目实施平台,发动技术人员进村入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为农民算好成本账、产量账和风险帐,积极参与推广机插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推广机插秧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政府2014年把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纳入各镇(街道)目标考核,与相关镇(街道)签订责任状,年终对完成任务的镇进行表彰奖励。市水稻生产机械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镇(街道)育秧面积落实、插秧机推广、机插秧质量等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督查各镇(街道)工作推进和任务完成情况。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在机插秧推广的关键环节,对全市水稻机插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