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13 09:41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金炜 王婧 点击次数:
摘要:当今我国国产动漫产业已经步入了以互联网为核心,多种媒体融合发展的新形态,“互联网+动漫”的新模式已经使整个产业格局产生了颠覆性的重构。广大动漫消费者的消费倾向也更趋于自由化与多元化,而他们获得各种动漫资讯的渠道也变得更加丰富起来。因此,基于移动互联网平台的动漫传播方式使得消费者的认知来源也更加丰富,消费者的主动性消费也随之增加。移动互联网平台的媒体化趋势注定了其动漫产品将成为动漫产业发展的一支新生力量,必将实现动漫传播由传统方式向新方式的跨越。文章主要基于移动互联网平台的动漫产业发展提出一些策略与建议,希望能给我国动漫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带来更好的效益。
关键词:动漫产业;移动互联网平台;动漫传播
1 努力研发内容产品,提升平台软实力
移动互联网平台能够打通内容和用户的通道,直接了解用户的需求,挖掘用户的喜好,聚合用户的行为。如果我们仅仅把移动互联网动漫比作是以传统方式制作的动漫作品而移植到移动互联网平台,那么这种简单的叠加仅仅是给予了动漫作品一个新的发行渠道,而忽略了移动互联网终端的媒体的传播及消费特性。因此动漫作品是否能在产品内容创作上很好地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就是其能否被受众认可的关键。因为软件是硬件的重要支持平台,内容决定受众的多寡,受众决定内容的进一步创作,两者相辅相成。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媒介特性,深入了解主要消费群体的性别、年龄、文化层次分布和心理特征等因素,尊重用户,满足用户心理需求;对用户进行细分,对用户特征的聚合度进行区别;针对受众的不同需求和移动媒体的服务属性,更好地指导内容创作,加入一些与其他传统播放平台的动漫产品以及其他文化产品不同的具有比较优势的内涵,探索开发出多元化和个性化的移动动漫内容,以及丰富的产品类型来保证满足有各种偏好的消费者的需求。
移动互联网动漫的主要功能是消除人在碎片时间中的无聊与疲劳感。消费者通常会利用等待或休闲的时间来欣赏动漫作品,观看的环境一般都比较嘈杂,容易被周边的事物影响或打断,因此,消费者不会一直持续地关注移动互联网终端。这就显示出篇幅过于冗长的作品无法在此平台上进行收看。由于受到时间的限制,作品的内容简单而精短,一般可采用单线叙事结构;受众在选择动漫作品时基本都持有一种放松娱乐的心态,因此,内容一定要通俗易懂、诙谐幽默,进而得到放松和愉悦。
与此同时,移动互联网平台的动漫内容应以多集成系列为主,从而树立品牌效应。传统动漫是面向所有受众进行传播,而移动互联网动漫与传统动漫的大众传播模式有着本质不同,在移动互联网平台播放的动漫作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并不需要太多时间和空间上的扩展,其主要依靠作品的数量增加而形成品牌影响。在移动互联网平台,一个动漫形象如果没有得到后续动漫故事的及时更新将无法形成品牌效益,因此其作品的系列化将从极大程度上利于延续一个动漫形象的生命力。
2 创新业务运营模式,培养新型消费群体
“互联网+动漫”的新模式本身就是一种创新。移动互联网介入动漫产业,使动漫产业原有市场大大拓宽,其消费边际也由此得以更广的进行延伸,这不仅体现在移动互联网用户与动漫产品的消费者的结合,还体现在动漫产品与移动互联网平台各种功能的结合上。如果某一动漫产品在广大的移动互联网终端用户中深入人心,其形象必将得到增值开发,衍生出如服饰、背包、玩具、文具等形象的动漫衍生产品,这一点与传统的动漫产业有着相同的市场开拓渠道,只不过这一产品是通过移动互联网终端进行广泛传播而不是通过传统的出版或电影电视平台来传播的。
“互联网+动漫”重新创造了一个多元交叉而多赢的运营模式。现如今制作方也可以参与到移动终端的研发,进而更好的开发出更加适合移动网络环境的硬件产品,这样可以更好地促进移动互联网动漫业务的发展。利用移动互联网终端的优势,更好地在这一平台上凸显出动漫作品随性、互动等特点,以使得消费者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内容收看。消费者可以非常从容地利用移动互联网平台接收和下载动漫产品或是能快速地使用相关产品客户端。
移动互联网动漫产品应以成年人为目标消费群体,主要受众群体为18~35岁左右的学生以及上班族群等青年人为主,与传统动漫的主要受众群体为3~12岁的少年儿童不同,因此要研发新型的产品内容和类型,以满足这类主要受众群体的消费需求。在产品内容的创作上,首先,平台伴随着消费者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动漫创意也就应该来源于目标消费群体的工作生活细节之中,产品内容创作应以青年人的取向为主进行开发和创新,诸如时事、职场、情感、女性、财经、时尚、购物、旅游、音乐、体育、娱乐、交友等方面的题材,以娱乐搞笑和情感交流为主,贴近诉求群体的个性。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对受众恰当的细分可以带来精确和高效的传播效果,从而实现其良好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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