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11 11:23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李智广,刘宪春,刘建祥 点击次数:
摘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普查包括水土流失、侵蚀沟道和水土保持措施等3种对象。水土流失普查,采取宏观遥感调查与地面系统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土壤侵蚀模型评价不同侵蚀类型的分布、面积和强度。侵蚀沟道普查,利用遥感影像、DEM(数字高程模型)等基础数据得到侵蚀沟道位置,通过野外调查和空间分析,得到侵蚀沟道面积、数量与分布。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利用各种基础资料综合分析得到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类型和数量。
关键词:水土保持;普查;内容与指标;技术路线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了解水利发展状况,提高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保护,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至201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对象为我国境内的所有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社会经济取用水户。普查内容包括6个专题:一是河流湖泊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等;二是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三是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包括分流域人口、耕地、灌溉面积以及城乡居民生活和各行业用水量、水费等;四是河流湖泊治理和保护情况,包括治理达标状况、水源地和取水口监管、入河湖排污口及废污水排放量等;五是水土保持情况,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六是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各类水利机构的性质、从业人员、资产、财务和信息化状况等。
作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一个专题,水土保持专项普查是全国水利普查的主要组成部分,与全国水利普查同步进行。开展水土保持普查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需要,是国家开展生态建设的基本依据。本次普查主要内容是对全国水土流失、侵蚀沟道、水土保持措施现状进行调查以及建立健全全国水土保持基础数据库。利用普查成果,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水土流失动态变化,对研究水土流失的规律、制定治理措施、指导全国宏观决策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普查目的与任务
1.1普查目的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紧缺,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随着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当前经济增长,危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水土流失作为我国头号环境问题,已经危及到国家的生态安全。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将全面调查全国水土流失、侵蚀沟道、水土保持措施现状,掌握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科学评价水土保持效益及生态服务价值,为国家生态建设提供决策依据,有利于科学制定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推进水土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1.2普查任务
本次水土保持普查的主要任务包括4个方面:一是全面查清全国水土流失现状,分析水土流失的分布、面积和强度;二是调查不同水蚀区侵蚀沟道现状,掌握侵蚀沟道的分布、面积及危害;三是全面查清全国水土保持措施现状,掌握措施的类型、数量和分布;四是建立健全全国水土保持基础数据库,为水土保持科研、管理和综合治理等服务。
1.3普查范围
全国水土保持普查范围,总体上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范围的要求确定,即我国境内水利普查范围,不同的对象普查范围有所不同。
1.3.1水土流失普查全面普查水力侵蚀、风力侵蚀、冻融侵蚀等3种类型的土壤侵蚀,范围涉及我国境内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外的其它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1.3.2侵蚀沟道普查侵蚀沟道的普查对象包括水蚀区的泥石流沟道、崩岗和侵蚀沟道等3种类型。其中,侵蚀沟道普查范围限定在西北黄土高原的高原沟壑区、丘陵沟壑区以及东北黑土区,泥石流沟道普查范围限定在西南土石山区和北方土石山区,崩岗调查范围限定在南方红壤丘陵区。
1.3.3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全国的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将全面普查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范围涉及我国境内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外的其它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普查范围涉及黄河流域黄土高原,具体包括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7省(自治区)。
2、普查内容与指标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全国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水土流失的面积、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及其发展趋势,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及其效益。围绕法律法规赋予水利部门的职责,本次水土保持普查针对水土流失、侵蚀沟道、水土保持措施等3项任务,精心设计了普查内容、指标以及各指标的获取方法,做到普查指标明确、采集方法科学、工作程序严密,抓住全国特点,突出区域特色。
2.1水土流失普查内容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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