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01 14:48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蒋和超 点击次数:
同样,在农民群体内部还出现了代际分化,这种代际分化突出的表现在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辈农民工的身份认同与社会归属方面。外出打工,对于老一辈农民工来说,是他们的第二职业,他们农忙时会返回农村种地,农闲时外出务工,他们的身份定位是农民,他们归属于农村社会;而新生代农民工却不一样了,他们较小的时候就来到了城市,务工就是他们谋生的手段,许多新生代农民工都已经不会种地,他们已经习惯了城市社会的生活方式,在农村老家会"不习惯"、"不舒服",他们能够清楚的认识到自己不愿意做农民,不愿意留在农村,但又不是市民,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工人。
也许正是这样,大量青年农民逃离了农村,造成了农村社会的虚空化,但是,这说明乡村社会就要始终了吗?可能还不是,从乡村社会主体的变迁过程来看,大量农民,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离开农村,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农村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叛离。因此,农村社会的延续、农民的更替问题实际上是农村社会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问题。
二、村落的终结与再造
(一)村落的终结
在工业化进程中,城市空间不断向外扩张,原来的城市郊区逐步变为了城市新区,再加上,国家政策导向的"撤村并组",中国的各个行政区域正在上演"村落的终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数量在1990年时达到最多,有100多万个,此后数量明显减少,2000年减少到73万多个,到2010年减少至59万多个[6]。它们就这样悄悄的逝去,没有挽歌,没有诔文,没有祭礼,没有告别和送别,有的只是在它们的废墟上新建的文明的奠基,落成仪式和伴随的欢呼[7]。
然而,村落作为乡村社会生活的载体,经历了上千年的历史积淀,这不仅使它成为人们生息繁衍之所,还使它成为一种特殊的生活制度与社会关系网络。作为地理形态的村落很容易消失,但是作为一种生活制度与社会关系网络,村落的终结过程就要缓慢和艰难得多。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就曾专门论述过这种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形成的人际关系格局--"差序格局",这一用以形容中国社会远近亲疏的人际关系格局反映在某一具体的地理区域,就会形成类似"王家庄"、"李家庄"这样的以宗族为界限的聚居村落,即便村庄里所有的村民不都同宗同姓,经过历史的积淀,村民之间也形成了较强的内聚力,共同抗拒着工业化进程中的城市化,在现代化大都市里形成一个又一个"城中村"。
首先,村落作为一种生活制度,农村的城市化过程表现出强烈的"路径依赖"。就像李培林所描述的"羊城村",珠三角的快速城市化使"羊城村"早已不复存在,村民也都变为了市民,拿到了城市户口,也不从事任何属于农业范围的职业,但是他们却仍保留着"村籍",依靠村社的分红和出租房屋的租金生活,老人在麻将桌上消磨他们的最后时光,中年人跟不上现代工业生产需要,而遭到淘汰。其次,相对于珠三角等经济较发达地区,西部欠发达地区城郊农村地区的城市化进程则更为艰难。在这些地区,不仅工业没有能力吸纳这些农转非人员,而且这些"居民"也没有房屋出租收入,很多失地农民被整体性的安置到另一个城市边缘地带,因无业而沦为城市贫困人员,依靠城市低保生活。在成都市锦江区城市贫困人群调查中,我们抽到一个由失地农民构成的拆迁安置小区,这个调查点的低保家庭就多达110多户,在这个社区,现代化的高楼随处可见,然而当进入居民家中时,我们才发现原来很多居民的生活空间都非常的拥挤、狭窄,其中有一对老年夫妇还生活在不到30平方米的房间里,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他们的生活方式转型又从何谈起。最后,村落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网络,它不仅反映在宗族社区里,还反映在当前流动人口聚居村中。在农民流动中,有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很多农民的外出务工都是在亲戚、朋友、老乡的带动下实现的,这种流动具有很明显的方向性,在流入地区因为流动人群的这种地缘关系很容易自然形成一个聚居村落,就像北京的"浙江村"、"河南村"、深圳的"平江村",它们虽然不是传统意义的村落,但其内部的社会结构与传统村落的社会关系网几乎没有差异,这也成为城乡结合部村落终结的另一个难题。
(二)再造村落:农民集中居住区
在中国农村地区,还发生着另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尽管这一运动在有些地区成为政府的政绩与形象工程,遭到很多人的非议,但是从农村社会转型的角度来说,农民集中居住也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首先,农民集中居住是农村生活方式城市化的要求与体现。很多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后一个最直接的感受就是"不习惯"、"不适应"农村的生活方式,因为在农村没有城市那么便利的生活与服务设施,而农民集中居住为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提供了可能;其次,农民集中居住是应对农村村落"空心化"的有效策略。在中国农村地区出现了产业空、年轻人空、住房空、干部空的"四大皆空"现象[8],农民集中居住有利于缓解这一现象造成的乡村社会的凋敝与衰败;最后,农民集中居住呼唤农村社会生产方式的转变。中国农村社会以往"小聚居,大分散"的居住模式是与小农经济相适应的,农民的聚居地与农田相距较近,增加了农业生产的便利性,而农民集中居住拉伸了农民与农田之间的距离,降低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便利性,这就给农民集中居住后的生产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结论:乡村社会变迁的动力机制
20亿农民站在工业文明的入口处,这就是在20世纪下半叶当今世界向社会科学提出的主要问题[1]。或许,在30年前的中国"农民的终结"议题还属于空谈,因为那时的中国几乎还是一个农业社会,工业化程度还相对较低,然而30年后的今天,这一议题却似乎成为社会事实,如今农民外出务工、耕地大量抛荒、新生代农民不种地或者不会种地、村落也在迅速衰败乃至消失,这些现象说明中国农村社会也来到了"农民终结"的历史转折点。那么,这一社会变迁究竟会走向何方,是农民持续外流、农村持续衰败而来的农业危机,还是农村与农民顺利转型而来的小农的终结;农村社会经历的这些社会变迁是否蕴含着农村社会发展的可能未来。
事实上,从农民到村落的社会变迁中可以看出,中国农村的社会变迁表现出了这样三大动力机制:一是传统理性向经济理性的转变。农民的传统理性是基于"道义经济"的生存伦理,经济理性则是一种更加注重经济与效益的思维逻辑,无论是农民流动还是家庭经营方式的多样化都体现着这一思维模式的转变,就像孟德拉斯所言,"新式的大经营历来都是进行理性化管理的,这种经营管理上从农民逻辑向经济理性过渡表现和标志着文明的冲突以及农民向农业生产者的转变"[1]。这一点对于中国农民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中国有着上千年的小农经济传统,由小农经济转向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业经营更需要理性化的管理经营。二是农民的分化,不管这种分化是农民的内部分化还是代际分化,它们所带来的结果都是农业劳动力危机。在孟德拉斯看来,"青年人的出走是农业危机的第二个真实迹象"[1]。虽然现代技术的引入使得农业发展可以不再依靠大量的劳动力,农民的外流也意味着在某些地区农业机械化与规模化成为可能,但是孟德拉斯指出,农民外流是农业进步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因为经验证明,农民外流也带来了外流地区的衰落,素质最好的人员走了,社会僵化了,农业也会固守成规。因此,在引导农业劳动力转移时,还应当注意新型农业生产者的培养,需要树立青年农业生产者对经济前途和乡村职业的信心。三是转变农村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这是当前中国农村社会变迁中反映出的最为迫切的需求。可以说,农民大量外出就是农村社会生产与生活方式转变长期滞后的结果,不仅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导致了从业农民的普遍贫困化,而且生活方式、公共服务的城乡差异也成为农民流动的催化剂。然而,社会生产与生活方式是两个相互依存的事物,没有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农民生活方式的现代化也无从谈起,农民集中居住区不文明的生活方式经常见诸报端,这些报道其实就是在以工业社会的生活价值要求小农经济模式下农民转变他们的生活习惯,但农民集中居住只改变了农民的居住状态,小农经济的生产模式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善,生活方式的城市化需要以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为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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