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实施应结合项目实际,实行工程招投标,积极推行工程监理制度,乡农路办要主动承担起工程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各村、各单位也要积极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和群众监督作用,将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工程建成“放心工程”、“满意工程”。
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工程实行工程报告制度。工程项目履行开工报告手续。开工报告由乡农路办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批准后才能开工。工程竣工经乡组织初验后,由市领导小组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和通达情况综合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第五章工程资金负担方案
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工程的基础工程实行属地负责,即各村负责所辖范围内征地、拆迁、砍树、清障及土方工程,土方工程实行以奖代补,奖补标准为每方土15元,其它费用由村自行解决。乡负责错车道、公路急弯、内侧加宽和调头点(停车场)等灰土层以及砼浇筑工程建设。
第六章检查考核
基础工程(征地、拆迁、砍伐清障、土方工程)各村必须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并进行组织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奖补资金拨付挂钩,经验收合格的村年底按上述标准奖补到位,并从奖补资金中提取20%作为村干部奖励。对未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村取消奖补,并限期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