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落小编回答:
论文选题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的。其原则诸多,择其要者主要是:
1.有研究价值。它是指法学论文的题目有学术价值的,即有助于法律专业和法学学科的发展的。
2.有现实意义。它是指对社会主义发展和法制建设有指导或促进作用。法学学术论文的题目应当有助于立法司法和教育公民守法,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有推动作用。
3有开拓性。它是指该题目是前人没有研究过,根据这个题目写出来的法学学术的论文,能填补法学专业的空白。
4.有深人研究的必要性。它是指白己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的题目虽然有人已经写过,但内容不深刻或不全面,或有疏漏甚至是谬误之处,自己选定的题目,角度比他们更新,写出来的内容有较多的创见和发展。
5有强烈的创作欲。由于写作法学学术论文需要付出艰辛的脑力劳动,要克服重重困难,而要做到这些,就需要自己有内动的强烈创作欲望。实践表明,只有自己想写且非写出来不可的题目,经过一番努力研究之后创作出来的论文,才可能是高质量的论文。
6.符合自己擅长的法学专业。这是指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题目,是自己擅长的法学专业内的题目。法学学术论文,是法学专业性、学术性很强的文章。只有选定自己擅长的法学专业的题目,而自己由于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厚,造诣深,写作起来就会得心应手,左右逢源,论证严密,质量甚高。
7.本人力所能及。它是指根据自己的法学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能写出来的能力,因为具有能写出此题的能力.就会在较短或有限的时间内又快、又好地将法学学术论文写出来。如呆某个选题很有学术价值,但因自己能力有限或不及、即使竭尽全力去写,其结果也写不出高质量的法学学术论文,这样就会事倍功半。
8.题目大小适中。它是指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的题目与所写出的内容要恰当。题目太大,由于篇幅或时间有限,就会草率成篇、面面俱到、蜻蜓点水,研究得不会深刻;反之,题目过小,内容难以展开,说理不会透辟,因此,论文的质量也不会高.有鉴于此,必须注意所选择的题目大小应当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