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学校培养研究生方案的文献分析,小编给你总结以下的几点:
“课程体系”与“培养方案”二者之间有着密切联系,因此,代写论文分析,要全面了解我国研究生教育课程体系现状,我们不能不分析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对于课程体系更客观、更全面的评价。下面将从两大类资料着手开展对于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分析,一是学校研究生院关于修订(制订)培养方案的指导性的意见;另一是目前正在执行的各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其中前者反映的是刚刚修订好的培养方案的一些情况,而后者则能体现即将废弃的培养方案的某些特征。
限于篇幅,本文仅以北京大学和湖南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进行分析。新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将具有如下特点: (1)在培养目标上,强调高素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强调培养出的人才要能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2)在培养方案制订的价值取向上,突出对于研究生个体的适切性;(3)在课程内容及其实施上,尤为关注课程内容的前沿性,强调教学与科研的更加紧密结合;(4)在培养方案的总体结构上,强调突出学科和专业特色。“指导性意见”中还提出了优化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几条途径:即基于本学科培养经验,吸取有关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培养经验等。在培养方案的具体编订上,指出了培养方案应与学习年限要求相适应;应按二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要改革课程编号方法,以更利于方案的制订和优化;以及强调不同教育层次间课程的层级性等。
新的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适应了新形势下的研究生教育特点,因而有助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对其仔细分析,我们也发现出其存在着一些不足。如某大学的“指导性意见”就明确指出,硕士在读期间共要求完成的总学分数为80学分,其中非工学类的课程总学分为36学分,学位论文占40学分,另学术活动和开题报告各2学分。通过课程总学分数与学位论文学分数的对比我们可以发现,该校在培养目标上坚持的是一种学术型硕士的培养定位。考虑到该校许多专业的硕士生学制已经缩短为2-2.5年,而学制的缩短内在地要求培养目标发生改变,因此,在这一学制背景下,其课程总学分数和学位论文学分数的规定是否合理尚值得争辩。“指导性意见”的另一个突出缺陷就是过于统一而柔性不够,如有的高校在其中不但规定了统一的总学分数,而且对各类课程的学分数也进行了具体规定,其结果是,据此制订出的培养方案必然难以反映研究生教育不同学科专业的“多样化”特征。代写论文说,此外,“指导性意见”还存在着对于培养目标的规定过于泛化的现象,因而难以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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