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落小编介绍:
1、学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联合下发的“财教〔2013〕19号《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原则上,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0元。具体标准按黑龙江省相关厅局下发文件执行。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目前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
2、国家助学金:针对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人每年6000元,每年分10个月发放。
3、国家奖学金:针对二年级和三年级的非定向研究生,每年评审一次,通过评审的学生,每生奖励20000元。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4、(新生入学)奖学金:按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排名,确定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学业奖学金:针对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的研究生分别进行评审,覆盖年级学生总数的60~80%。
5、“三助”岗位:进一步扩大助管、助研和助教岗位数量,按月发放津贴。
6、专门奖学金:根据学校设定的专门类别进行评审,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