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房屋设管理,有效的遏制违法滥建私房行为。经研究,对我镇房屋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私房建设管理范围
我镇房屋理区域划分为禁建区、控建区。禁建区:镇区规划区范围内、镇境内沿
论文发表枣泗路、青年路两侧各50米范围。控建区:镇规划区范围内及邳贾路两侧各50米范围。
二、审批流程
(一)房屋建审批办法:
建房户首先向属地村(居)写出书面申请,由村出具初步意见,上报控建办,控建办联系土地、规划、供电等部门预审提出意见报镇政府审批,待分管领导出具意见后正式办理土地、规划审批手续。
(二)违规建房处理
首先由各村予以制止处理,经村制止无效根据分管负责情况分别移交控建办、规划办、土地所处理,对于未经审批强行建设的各类房屋。由土地、规划和控建办按程序立案处理,责令限期拆除。对拒不接受处罚的违建户,依法依规予以强制拆除。对阻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私房控建管理职责要求村居职责要求各村为控制违法建设主体,各村支部书记为禁止违法建设第一责任人。各村都要成立私房建设管理小组,明确专人具体抓好本辖区的私房控建管理工作,把各类违法建设控制在选点、放线、挖基础之时。
各村要明确禁止事项:
辖区内坚决禁止在国有土地上、集体土地上、承包土地上私搭乱建及各种违章、违法建设用地发生。辖区内禁止无证、无审批手续违法建房,违法建筑由各村自行拆除拆除率为100%。辖区内不得有非法买卖宅基地行为。辖区内严控各类养殖设施建设,特大鼓励类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审批后方可建设否则视为违法建设予以拆除。
规划办职责:
1、负责协调解决农村建房地纠纷和宅基规划申报工作,坚持镇区“一书五证”的发放。
2、负责组织实施查处道路两旁的违章建筑、建设,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发现一例查处一例、拆除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