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符合规划要求可以建设的,规划办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程序和村里意见予以审批,待审批后给予定点放线出具准建手续。
4、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坚决不批。
5、未经批准私自建设的,规划办将配合上级部门予以拆除。
(三)土地所职责:
1、土地所对符合条件建设的私房户,要严格按照建房申请及报批手续,在审批过程中要做到“三到场”即审批前到现场查验,申请地块是否符合条件;审批中到现场实地丈量定位;审批后到现场看是否符合批准的要求,并留有影像资料。
2、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批。
3、对违规私建的坚决制止、取缔、拆除。
(四)控建办职责要求
控建办实行统一分配工作、统一协调行动、对土地、规划巡查执法进行监督,对
论文检测反映的违建,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由控建办组织相关各单位进行强拆。
(五)有关部门职责要求
派出所要积极支持配合私房控建联合执法,对干扰、阻挠控建工作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依法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建筑站要加强施工队伍及施工管理,严禁无证建筑施工队在辖区内施工作业。供电站对各类违法建设,不能给予用电更不能办理用电入户手续。工商分局对全镇主要干道两侧废品收购点不予办理营业执照。控建管理奖惩办法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对村庄规划管理、控建较好的村予以表彰奖励,较差的村予以处罚。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查处,一经查实将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