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0 09:57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李光 点击次数:
2.2为确保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河南省还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
政府出台了《河南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河南省备用金制度监管到位,已覆盖省内全矿种、全矿山。截至2012年6月底,河南省共有1129个矿山企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99933万元,已有29个矿山恢复治理项目经验收合格,返还采矿权人保证金6043万元。备用金制度的实施,不仅为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提供了资金保障,也增强了矿业权人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有效保护了矿山环境。
2.3加大投入保治理
为确保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效果,河南省加大了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注重“抓管理、建机制、搞示范、突亮点”,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治理恢复力度,结合矿山公园建设,积极开展采矿造成山体破损的生态修复和废弃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对居民集中生活区、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直观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目前,已治理恢复矿山面积125795亩。其中,恢复耕地46296亩、建设用地18120亩、林地61376亩,治理矸石山24座,治理塌陷地384处、地裂缝415条、崩塌136处、滑坡45处、泥石流沟53条。为保护矿业遗迹,把废弃的矿山建设成为具有游览观赏、休闲娱乐、科普教育等功能的矿山公园,推动矿业城市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积极开展了矿山公园建设。目前,河南省已建立矿山公园5处,其中,国家级3处、省级2处。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3.1地质环境保护意识淡薄
矿业开发普遍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责任制度和专门的立法规范,矿业权人只重视开采资源,普遍缺乏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意识。前些年,在矿产品价格上涨时,多数矿业法人是异地投资,有投机取巧之嫌,目的是取得最大利益。针对该问题应积极开展矿山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培养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发挥新闻媒体及公众的监督作用。
3.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专项资金不足
目前已实施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资金也明显不足多数治理工程只完成第一期,治理了矿山地质环境的部分工程,不能满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总体规划。应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奖惩措施,比如通过矿业税收、财政补贴、优惠贷款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以及环保费的征收等经济手段加大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投入。
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多,治理任务重,受到政府与人民的高度关注。河南省已初步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实施了大批矿山环境保护工程,矿山地质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但矿山环境保护与河南省建设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通过完善矿山环境保护制度,加大治理投入,强化监督管理,开展技术创新等措施,使河南省矿山环境得理明显发改善,实现矿山环境保护与矿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吕志涛,韩书记.浅谈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现状[J].2009(6)
[2]朱中道.河南省地质环境现状及特征[J].河南地质,2001(9)
[3]王琼杰.让矿山美起来靓起来——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纪实[N].中国矿业报,2012-10-19
联系方式
随机阅读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