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增值税审计策略浅析(2)
时间:2016-10-31 10:28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方建忠 点击次数:
在没有任何实际商品交易的情况下,让其他企业(大多为关系户企业)为本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虽有一定数量的商品交易,而开票时却有意增加数量和金额,以达到虚增进项税额的目的。更有甚者,向拥有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企业非法购买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发票,然后自己开具,虚增进项税额,偷漏国家大量的增值税。对这类偷漏增值税行为进行审计时,首先要核对企业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货物入库单、仓库台账以及销售方的仓库出库单、销售明细账、纳税申请报表,从中可以查出两类不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类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购货金额大于实际入库数额,对此类未购买货物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通过税控装置以及销售方的税务机关来帮助核查,另一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购货数额是虚假的,这类发票关键是要识别其是真是假,就能得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虚假的结论。对于改变用途的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要对货物出库记录、工资表等进行核查,如果对外使用(如对外投资、向股东分配或对外无偿赠送),应视同销售处理;如果单位内部使用(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应将货物本身及对应的运输费用相关的进项税全部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四)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按照增值税规定,对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及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予以转出。由于企业多抵扣进项税额未转出,从而少缴增值税,企业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
第一,审核“原材料”账户的贷方,确定原材料的用途。核对有关的原始凭证(包括出库单、领用部门)、“原材料”贷方发生额的对应科目如果是“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则进一步核对,是否进行了相应金额的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
第二,对于免税项目消耗和应税项目消耗不能分别核算的,应按“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与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计算结果转出进项税额,在审核时要逐项核对免税项目与非应税项目销售额。
第三,审核“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确认企业在产品和产成品的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应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区分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调阅相关凭证及询问相关人员,核实损失发生的原因,确认是非正常损失则联查相应的进项税额是否转出。二是分析相关财务指标。部分企业在发生了非正常损失后,未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核算,而是通过“虚假出库”的形式增加当期生产成本进而虚增销售成本,导致月份成本偏高、毛利率偏低。应重点核对“原材料”、“产成品”、“生产成本”账户的贷方发生额,通过贷方发生额的具体内容判定企业是否存在将非正常损失项目自行消化的情况。三是债权赔偿分析。有些非正常损失应由外单位或个人承担责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方作出一定赔偿。签订赔偿协议内容可以反映非正常损失的真实情况;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能产生经济诉讼,诉讼材料也会反映非正常损失的真实情况。
(五)实施必要的函证
在必要时,对金额较大的挂账和长期的挂账以及销售单价异常的业务单位进行询证,核实业务的真实性。比如对某个企业的往来有怀疑时,就可以函证确认企业业务的真实性、金额的准确度。
三、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民营企业地位的提高,民营企业对税收的重要性也愈来愈大。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同国家经济的持续增长、人民经济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有着血肉相连的关系。在税制改革的过程中,民营企业的发展涉及到了银行、证券、保险和劳务中心等众多单位和行业的配合。同时,由于当前经济环境下民营企业的发展和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外部经济环境日趋复杂化,我国民营企业在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前提下,面临的不单单是机遇,更有挑战。本文通过简单介绍民营企业的增值税的偷漏税手段,了解它们如何在纳税过程中偷漏税,然后探讨民营企业纳税审计中的应对策略,最终保证国家的税收。
参考文献:
[1] 张芹.民营企业纳税审计策略浅析[J].财会通讯,2006(05):56- 57.
[2] 潘林静.民营企业纳税审计策略浅析[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20):65.
- 论文部落提供核心期刊、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SCI期刊和EI期刊等咨询服务。
- 论文部落拥有一支经验丰富、高端专业的编辑团队,可帮助您指导各领域学术文章,您只需提出详细的论文写作要求和相关资料。
-
- 论文投稿客服QQ:
2863358778、
2316118108
-
- 论文投稿电话:15380085870
-
- 论文投稿邮箱:lunwenbulu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