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15 10:10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周新庆 点击次数:
(四)高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核算
新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新增了“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将“图书”改为了“图书、档案”,按照高校会计制度对这三类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高校科研由于研究的需要,经常会大批量的购置马牛羊、树木等,都直接作为材料支出核算,没有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也没有相应的登记造册管理,更没有专人负责管理,也没有跟踪这些动植物的使用和最终流向及处理结果,导致资产流失,对于这一类的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高校科研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无形资产,比如专利费、版权费、著作费、知识产权费等等,这些费用在支出对都被直接记入“科研事业支出”,予以费用化,借记“科研事业支出——专利费等”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但这些实际上是高校的无形资产,应当将这些自行开发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发生的各项费用予以资产化,应借记“无形资产”,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以新疆农业大学的专利费为例,2014年科研经费申请国家专利41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专利费用33.67万元,2015年科研经费申请专利33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24项,专利费56万。但在校财务的科研经费的账面上,却没有形成任何的无形资产。
(五)高校科研经费人员费、绩效支出的核算
目前很多高校都是通过在税务局代开劳务费税务发票的形式来发放课题人员费、绩效支出,按照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有关文件,劳务费是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里无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及临时聘用人员。但是没有明确采取何种票据报销的问题,如果课题教师是属于本校的在职人员,按规定应与财政统发工资、课时费以及其他各项所得合并后并扣除税法准予扣除项目如“五金”后计缴个人所得税,以造表形式发放,不应开具劳务费发票,发放款项直接打入个人卡中,一般情况下不予发放现金,确保各项人员费用真实发放到个人名下。如为非本校人员,才考虑开具劳务费发票予以支出。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高校会计的经济分类核算科目中没有“人员费、绩效支出”明细科目,所以很多高校都是在“科研事业支出”的“劳务费”明细科目中核算人员费和绩效支出,建议应设置有关科目,与临时聘用人员以及无工资收入人员的劳务分开核算加以区别。
三、结语
新的《高校会计制度》明确了高校的各类收入支出的核算,完善了高校科研经费的核算,笔者就科研经费核算实务中一些问题提出个人的一些见解,希望能够促进科研经费的核算工作水平,加强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财务分析,为高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争取更多的科研经费,为国家和社会发展以及国民经济起到推进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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