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23 10:26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崔新枝 点击次数:
[摘要]目的 探讨婚孕前健康体检教育对优生优育的影响。 方法 对照组未实施任何婚孕前健康体检教育措施;研究组于婚前给予针对性的婚孕前健康体检教育措施,比较两组的婚前检查率、孕前检查率、新生儿结局。 结果 研究组婚前检查率86.40%、孕前检查率93.40%,均显著高于对照组婚前检查率43.00%、孕前检查率73.20%(P<0.05);研究组新生儿遗传类疾病发病率为0.96%、传染性疾病(母体传播所致)发生率为2.64%,均显著低于对照组新生儿遗传类疾病发病率5.23%、传染性疾病(母体传播所致)发病率14.49%(P<0.05)。 结论 积极实施婚孕前健康体检教育可显著提高婚检及孕前检查率,保障母婴生活质量及生命安全,有利于获得更为满意的优生优育工作效果。
[关键词]婚前检查;孕前检查;优生优育
[中图分类号] R169.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2095-0616(2014)18-41-03
婚前检查及孕前检查是降低遗传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母体传播所致)发生率的关键因素,可有效保障新生儿生活质量及生命安全[1]。本研究于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对1000对近期具有结婚打算的情侣进行临床分析,从而探讨婚孕前健康体检教育对优生优育的影响效果,为降低新生儿遗传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发生率提供可靠依据,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1000对情侣共2000人,其中男1000人、女1000人,年龄20~42岁,平均(30.9±2.9)岁。受教育程度:本科及以上311人、大专598人、中专或高中924人、初中及以下167人;职业:职工1225人、干部417人、个体户199人、农民159人。按照抽签方式将1000对情侣随机分为研究组(500对)及对照组(500对),两组性别、年龄、例数、受教育程度、职业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纳入与排除标准 (1)自本研究之日起1个月内领取结婚证;(2)婚后2年内计划怀孕;(3)意识清醒,无智力障碍,听力及语言能力正常;(4)无恶性肿瘤、精神类疾病;(5)无心脏、肝脏、肾脏等机体重要器官严重器质性病变。
1.2.2 研究方法 对照组未实施任何婚孕前健康体检教育措施,仅根据研究对象自愿选择是否实施婚前检查及孕前检查,若其前来咨询可给予被动帮助;研究组于婚前给予针对性的婚孕前健康体检教育措施。对两组研究对象均成功完成5年随访(随访成功率100.00%),记录两组婚前检查率、孕前检查率、新生儿结局(性别、Apgar评分、遗传类疾病及母体所致传染类疾病发生率)。
1.2.3 婚孕前健康体检教育措施 (1)制作展板、画报、宣传册等物品讲解婚前及孕前检查内容及意义;(2)定期组织知识讲座,例举以往典型案例,提高婚前及孕前检查重视程度及积极性;(3)设立电话热线或定点咨询处,及时解决研究对象咨询问题;(4)根据服务对象受教育程度及职业制定针对性的婚孕前健康体检教育内容,如受教育程度较低者进行婚孕前健康体检教育时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5)记录联系方式,进行不定期电话回访或上门回访,及时准确掌握其备孕状态;(6)不定期组织座谈会,使研究对象间相互交流婚检、孕前检查经验及效果,共同探讨遗传性疾病或母体传播所致传染性疾病有效预防措施;(7)指导家属积极配合研究对象实施婚检、孕前检查。
1.3 统计学方法
使用SPSS13.0软件进行分析,其中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婚前、孕前检查情况
研究组婚前检查率为86.40%、孕前检查率为93.40%,均显著高于对照组(x2=12.236,9.463,P<0.05)。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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