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10 10:32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马淑娟 点击次数:
此外,改进失地少数民族农民的安置方式,以多元化的安置化解农民失地而引发的问题。例如,在临夏回族自治的苏集镇苏集村,村集体经济发展迅速。在土地补征用后,创办了集体企业—畜牧养殖合作社,解决了本村50人就业,全村仅年收入达100万元,投资入股的农户每年可收入8000元。与此同时,组织失地农民进城打工或就近就业。如清真绿色天然牛羊肉系列食品有限公司在征地建厂后,企业提供了绿化、保洁、保安等用工岗位1000多个,绝大多数从业人员来自被征地的来紫堡乡火附近村落的失地农民。所以,在多样化的安置方式之下,失地农民不仅能在征地中获取货币补偿,同时促进失地农民更好地就业,享受城镇化带来的成果。
(二)贯彻落实“人本”理念,完善社会保障模式。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十八大之后新一届中央领导的执政理念。当前,我国城镇化加速推进,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保障关键在于“人本”理念的贯彻落实,将少数民族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切发展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对此,应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模式,为少数民族提供更加优质的社会服务,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尤其是对于失地少数民族农民,应采取量身定制的社会保障模式,保障其合法权益。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当地政府就针对失地农民建立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对于50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建立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子女教育保障,切实做到急农民之所需。
(三)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全方位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我国拥有56个民族,处理好少数民族发展中的问题,是推动少数民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而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无疑是夯实这一基础的有力保障。当前,城镇化加速推进,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复杂化,依托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处理各方利益关系的重要基础。例如,在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就重视群众合法权益诉求的渠道建设,对此,为确保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就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建设,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的诉求。
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镇化发展是我国转型发展的重要体现,更是惠及各民族群众的重要之举。当前,城镇化加速推进,少数民族在合法权益保障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镇化发展。对此,全面认识城镇化发展背景下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所面临的问题,切实做到:(1)改进失地农民安置方式,夯实少数民族群众的社会保障;(2)贯彻落实“人本”理念,完善社会保障模式;(3)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全方位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在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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