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19 09:54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董莉 祁竹莉 点击次数:
【摘要】对女大学生的就业歧视,导致其成为劳动力市场中的弱势人群。通过分析发现对女性就业的歧视,很大一部分是基于其生理特征——生育子女而来,这一点在刚刚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女大学生群体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因而生育保险制度的保障对其来说十分重要。审视我国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及其对女性就业的影响,并结合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从而具体提出健全生育保障制度以此来改善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生育保障;对策
一、女大学生就业歧视及其原因
(一)女大学生就业歧视
经国际劳工组织通过发布的《关于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的规定,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就是基于性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后果是取消或损害就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但若是基于特殊工作本身要求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不应该视为歧视。简单来说,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实际上是指用人单位采取各种或明或暗的手段,使女性在就业中丧失与男性平等的择业机会和待遇,从而使其处于劣势地位。
在我国,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具体表现有:招聘条件直接提出性别界限,很多招聘广告打出只要男性;职业性别隔离,我国的就业女性总是集中于低收入、低声望的职业,性别职业隔离十分严重。据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报告(2011年)显示,在业妇女在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为45.3%、14.5%和40.2%。女大学生在求职的过程中可以发现,往往在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女性的需求量较高;提出不合理要求,如用人单位私下要求女性承诺几年内不能结婚、生孩子等;薪酬歧视,即同工不同酬,从事相同的工种女性就业者的收入却低于男性等等。
(二)原因
潘锦棠教授认为,之所以女大学生就业难,是由于其对企业带来的贡献与其雇佣成本之比低于男性;厦门大学叶文振教授则通过实证研究提出源于女性生理特征的高劳动成本是用人单位歧视女大学毕业生的主要原因。
据调查,有关性别与招聘状况的数据显示:平均来看,大约每4个女性被调查者中就会有1个女性因为自己的性别而被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值得关注的是,学历越高的女性被拒率越高,即女研究生比女本科生更难就业。同时在对用人单位是否不愿录用育龄尚未生育的女性进行的调查发现,20%的用人单位表示不愿录用育龄尚未生育的女性。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数据并不包含针对女性劳动者的隐形歧视,这就意味着真实的歧视状况会比现有数据情况更糟。这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普遍会介意女大学生特别是女研究生在毕业(入职)时年龄偏大,担心他们进入工作角色后不久就会面临结婚与生育的双重问题。而在女员工生育期间,依法享有产假、无需工作,但是企业却依法仍然需要承担女性相应的工资薪酬,从而大大增加了用工成本。
由此可见,女性之所以在就业时屡遭拒绝或是遭遇不平等的工资待遇,很大程度上是用人单位出于雇佣成本的考虑。而对于处于育龄的女大学毕业生来说,所谓的高于男性的雇佣成本正是源于生育子女的成本。用人单位不愿承担额外的生育成本的考虑导致女大学毕业生在进入劳动力市场时便成为弱势人群。因此健全的生育保障制度对于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来说十分必要。
二、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现存问题及对女性就业的消极影响
我们先不考虑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现实情况以及女大学毕业生这一特殊群体,仅从生育保险制度本身出发,那么生育保险对于女性就业有什么影响呢?陈琳在《生育保险、女性就业与儿童发展的研究评述》一文中,通过对生育保险的劳动力市场效应分析提出:在供给方面,生育保险制度会带来女性劳动力供给的增加;而在需求方面,生育保险制度可能带来雇主对女性劳动力的歧视。从而导致的结果反而可能是被保护女性群体的工资和就业的下降。也就是说生育保险的初衷虽是保护女性权益,但其结果可能并不像设想中那么简单。接下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再来分析这一问题。
(一)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现存问题
生育保险是以生育行为的发生为基础,以生育行为的承担者为保障对象,为生育行为者提供收入补偿、医疗服务和生育休假。而且生育保险制度的主要保障对象是女性,是对女性生育行为价值的认可及对女性生育行为的特殊保障和补偿。具体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护理、生育补助和生育休假等。目前,我国生育保障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影响着女性的就业:
1.企业负担重
在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完全负担和管理,用人单位要承担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各种费用,包括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住院费和医疗费,并发放产假工资和哺乳假工资。由于各企业的经济状况不同、生育女职工所占比例不同,企业所需支付女职工的生育费用相差很多,女职工越多的企业负担越重;第二种是参加生育社会保险。但是,职工个人不缴费,企业缴纳全部生育保险费。同时,由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缺岗,企业需要重新安排非本岗位非熟练人员顶岗,这样一来给企业带来一些间接损失。可以说,女性的生育行为加重了企业的负担,现行生育保险制度会带来雇主对女性劳动力的歧视。
2.生育保险中男性权利与责任被忽略
长期以来我国生育保险制度都将生育行为的主要承担者女性作为保障对象,而男性在生育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往往被忽视。生育角色是指在生育的过程中人们与其身份、社会地位相一致的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男性生育角色是指男性在生育过程中应该享受的权利以及其应尽的一系列义务责任等等。现实情况却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我国许多男职工根本享受不到生育保险带来的利益,这导致在抚育孩子、接受绝育手术等方面,男性承担的责任远远少于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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