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10 11:16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余贵玲 点击次数:
美国综合运用财税、金融及政府采购政策。如美国使用财政资金对专利等费用进行补贴,1999年对所有的团体和成员都降低了专利申请费。在政府采购政策方面,规定联邦政府机构在采购产品时,必须购买美国产品。同时,美国制定了系统的促进知识产权的相关教育及人才培养政策,前总统布什于2006年1月在《国情咨文》中宣布了一个总经费达1360亿美元的“美国竞争力计划”,从小培养中小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此外,大力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建设和发展,成立了国家技术转让中心(NTTC)和联邦实验室技术转移联合体(FLC),将联邦政府资助的700多个国家实验室、大学和私人研究机构的科技成果迅速推向社会和工业界,使之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日本通过组织产官学联合、财税金融支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政策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及运用。政府用科技预测、开发计划等形式组织产学官联合进行应用开发研究;政府投入巨额财政资金用于支持重点行业、补贴创新成本、减免专利年费等。日本采取政府优先采购本国有自主研发的产品,甚至以高于市场价进行采购以扶持本国企业。同时,日本重视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的建设,利用日本特许厅的知识产权数字化图书馆(IPDL)进行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据调查,98.1%的企业利用IPDL获得有用的知识产权信息。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政策方面,制定了人才培养综合战略,着重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创造和管理人才及潜在人才的培养。
韩国除了财税等政策体系外,更注重金融创新。通过制定相关财税政策,奖励、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如将职务发明报酬从原来的10%-30%提高到不低于30%;对私营研究所的核心技术和基础技术、工业技术和新能源开发等的研究与开发总支出给予50%的补贴,对中小型企业的新技术开发,给予技术开发费75%的补贴,最高限额为1亿韩元,如技术开发成功,则只需分5年偿还补贴资金的30%,技术开发失败则无须偿还。在金融创新方面,韩国通过建立政企合作的知识产权管理公司、联合融资体系以及运作研发技术融资利息补偿援助项目,构筑起知识产权的“金融大厦”。此外,与美、日一样,韩国注重信息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及知识产权文化的教育和宣传。
(三)制定有针对性的重点行业知识产权产业政策
发达国家产业政策的突出特点和成功之处在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政策细化并切实落实实施。以美、日、韩的汽车和信息产业为例(见表1),基本经历了行业知识产权的国家战略-行业层面的技术和产业政策-实施环节的财力支撑及标准化建设等配套环境的层次分明、环环相扣的路径。
借鉴及建议
通过对美、日、韩等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的剖析,对照我国相关政策的现状及不足,要巩固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的国际地位及我国产业核心竞争力,应从宏观到微观、从硬件到软件等方面出台更多系统性、针对性的政策。
(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制定的系统性
从美、日、韩等发达国家政策经验可以看出,要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形成国家强大的竞争能力,都是经过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努力,建立起了一套包括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在此基础上,再配以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人才培养等环节的政策。我国应在已有国家战略及初步政策体系的基础上,深入结合产业、重点产业发展阶段及实际,深入开展细分研究,增强政策制定的针对性及系统性。
(二)及时制订调整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
美国、日本、韩国在传统的汽车、钢铁等行业及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都具有强大的竞争优势,缘于各国在上述各行业的技术形成、引进、研发、产业化等方面形成了各自的发展路径和特色。这对我国在当前世界产业竞争激烈、产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的环境下,如何实现由制造向创造的转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除应进一步完善细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政策外,还应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七大具体行业、知识产权服务业等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
(三)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制定应重视开放合作
日本、韩国作为后起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战略路径上走了一条引进、吸收到自主创新的过程,在前期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通过保护性政策促进了各自重点产业技术的国有化,随着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均顺应大势,将知识产权国内政策与国际政策相结合,采取更加开放的思维,既充分引进和利用国际先进技术,又最大限度地保护本国知识产权的优势地位。在目前全球化、国际化及区域一体化程度更加深入的背景下,我国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的制订应更加注重充分利用国际技术资源,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护自有知识产权,形成内外结合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四)重视专利标准化战略在政策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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