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18 09:34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丘开浪 点击次数:
摘要:在资产评估过程中,通常以日常经济活动中采用的会计定义作为评估非经营性资产和溢余资产的识别方法,存在衡量参数与企业收益口径不匹配的问题,混淆了溢余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之间的逻辑关系,因此,有必要对传统识别方法做出重构。本文提出了紧扣企业收益口径及评估模型的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识别标准,主张建立区分层次的二维分类体系以规范溢余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的本质关系,这些标准和方法能够有效弥补传统识别方法的不足。
关键词: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溢余资产识别
随着评估技术和评估准则的发展,收益法已成为评价企业价值最重要的评估方法之一。在采用收益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过程中,对企业未来经营期的预测收益进行折现计算得出的价值,仅包含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的价值,但并未包括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和溢余资产的价值。如何识别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是运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所需解决的技术难题之一。因此,建立一种更能揭示资产与收益之间匹配关系的识别标准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的识别
(一)非经营性资产传统识别法的不足
以资产经营属性作为维度,资产可区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是相对的概念,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之和构成企业总资产。对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进行识别的过程,也就是对企业各项资产在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之间做出划分的过程。按照传统观点,经营性资产是指可以用于企业日常活动,并产生相关经济利益流入的资产,其中,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不直接参加企业日常活动的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包括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必需配套的资产两部分。这一传统观点存在日常活动范畴与企业收益口径不匹配的问题,还面临着仍需对非经营性资产进行二次识别的困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应用指南所规范的“收入”包含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但并不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活动产生的收入,该准则所规范的“收入”的现金流入情况体现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当中。基于上述定义的日常活动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仅指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的“收入”及其对应成本费用,这与企业价值评估所采用的企业收益口径并不匹配。在企业价值评估中,企业的预期收益口径主要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股权自由现金流和股利,还包括各种形式的利润,如净利润、利润总额、息税前利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等。企业自由现金流可在企业利润基础上考虑企业的投资活动并进行调整得出,股权自由现金流则可基于企业利润并结合企业的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进行调整后计算形成。
按上述传统观点界定的非经营性资产,还需要进一步区分为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必须的配套资产两部分。经营性资产必需的配套资产通常被纳入企业必备资产范畴,这些配套资产并不直接带来收入,但对企业收益存在间接影响,这些配套资产并非企业开展营业活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但剔除这些配套资产会改变企业的成本费用。在采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的过程中,经营性资产必需配套资产的价值因费用节省得以实现,已包含在企业的收益价值之中,不能再次对经营性资产必须的配套资产作单独评估,否则将出现重复评估的错误。因此,在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不能简单地对基于上述传统观点界定的非经营性资产作单独评估,而应对传统观点界定的非经营性资产作二次识别,以剔除作为经营性资产必须的配套资产。
(二)非经营性负债识别方法的误区
非经营性负债也是和经营性负债相对的概念。在非经营性负债的识别方法中,存在两个误区:一是认为非经营性负债即为非经营性资产对应的负债;二是认为非经营性负债主要来源于企业的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
非经营性资产对应的负债并不一定是非经营性负债。非经营性资产对应的负债,指企业购买或取得非经营性资产而应付给供货单位的款项。非经营性资产对应负债一般系通过应付账款进行核算的,而应付账款作为核算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款项的会计科目,还主要核算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负债,因此,在计算企业的营运资金时,若不将应付账款的构成内容作进一步区分并剔除非经营性资产对应的负债,由此得出的营运资金变化值则已涵盖因偿还非经营性资产对应负债而产生的现金流影响值,在这种情况下,该非经营性资产对应的负债不应再视作企业的非经营性负债而作单独计算。
非经营性负债与企业的基本活动类型之间并无固定的关联关系。按举借债务的基本活动类型区分,所有负债可分为经营活动产生的负债、投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及筹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在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中,经营活动产生的负债系通过营运资金的变化来反映其偿付义务,经营活动产生的负债一般不含非经营性负债;筹资活动产生的负债通常表现为企业的付息负债,若付息负债已在现金流评估模型中进行了考虑,则该付息负债也不再界定为非经营性负债;而投资活动产生的负债也并不一定为非经营性负债,还应作进一步的分析。
(三)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识别方法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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