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16 11:29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隋岩鹏 点击次数:
摘要:长期以来,建筑行业没有形成成熟的安全管理制度,因此安全责任事故频发,极易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如何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强化安全管理,以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概率,是当前建筑施工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本文针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现存问题从进一步落实安全产生责任制的角度分析了对策办法。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建议
建筑施工是一个安全事故高发的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当前,我国正处于由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过渡的阶段,对老城区的建筑改造、新城区的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商业、旅游业、运输业、公共服务业的发展都需要大量的建筑施工。长期以来,建筑行业没有形成成熟的安全管理制度,因此安全责任事故频发,极易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如何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强化安全管理,以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概率,是当前建筑施工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1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现存主要问题
建筑施工通常雇佣的临时工人多,这些临时工人的劳动安全保护意识淡薄,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难度。加上建筑施工涉及到大量的人员流动、材料运输,安全风险源多,安全管理难度大。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是,因为主管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专项经费不足、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短缺、奖惩制度不明确、监督检查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建筑施工企业落实情况不到位,喊口号走过场,安全管理工作走形式的现象比较严重。
2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对策
2.1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的意义
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增强安全工作执行力,确保施工企业安全稳定生产,真正实现施工企业的安全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制定并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就会减少。反之,就会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而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
2.2细化安全责任追究的相关要求
按制度将责任进行划分,明确到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安全生产任何都要维护,遵守安全规定,任何人都可以举报违反安全生产法律的行为。企业(或项目经理部)各部门、科室、车间、班组负责人和职工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部门、科室、车间、班组和职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督促及时改正,对不落实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处分。出现重大事故时,相关部门领导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提出方案,使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2.3明确安全责任追究的行为对象与追求办法
安全责任追究的行为对象如下:不了解本企业已正式发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或因其他原因而未执行的;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有现实危险,拒不执行停止并消除隐患的作业指令的;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的;有意延时报告事故时间;对事故现场进行破坏;安全文明生产无人负责,不落实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导致管理混乱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不认真,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经考试取证而上岗操作的;参加企业(含项目经理部)或业主组织的安全专题会议、教育、培训和测试等活动时,迟到、早退的;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违章指挥生产,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在事故调查中,提供错误信息的;发生事故时,不积极组织抢救,导致至事故扩大或更加严重的;对于安全监察人员,因玩忽职守,对安全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监察不力责任的;不能按期按要求传输安全信息,迟报、漏报安全报表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不在值班岗位,没有及时报警,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安全责任追究必须多种形式并用,方能起到好的效果。要细化安全责任追究办法:
(1)行政处分: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调离岗位、留用察看、除名。行政处分适合于企业正式职工。
(2)经济处罚:扣除奖金、罚扣岗位津贴、扣发工资。经济处罚适合于所有人员。
(3)罚赔经济损失:罚赔金额按所造成的损失计算。罚赔经济损失的责任追究适合于所有人员。
(4)追究法律责任:包括追究刑事责任和追究民事责任。追究法律责任适合于所有人员。
3结束语
针对目前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还需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安全警钟要时时敲,安全生产责任制宣传教育要深入企业,深入民工。
参考文献:
[1]程海英.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建筑,2004(04).
[2]高胜跃.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探讨[J].建筑安全,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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