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22 10:21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许婕颖 点击次数:
[摘 要]近年来毒奶粉、苏丹红、地沟油等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身心健康带来了巨大损害,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食品安全问题逐渐成为了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介绍,提出发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问题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新一届中央政府组建以来,通过整合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严查重处食品安全案件等一系列举措,出重拳、下力气,做出了缜密的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为响应政府号召,充分发挥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保险业通过产品创新与制度创新,积极引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尝试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食品安全领域风险管理模式。
1 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的来源
一是食源性疾病。据WHO数据显示,我国每年食物中毒例数至少在20万~40万人,食源性污染引起的食物中毒严重性可见一斑。二是化学污染。在我国,由环境污染物(如二恶英)、农(兽)药残留和生物毒素(如细菌毒素、霉菌毒素)等的污染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三是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主要表现在超量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生产加工企业未能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要求操作,导致食品残留病原微生物或食物腐败变质等。四是食品流通环节。仓储、储运、上柜不达标,致使许多出厂合格的产品,在流通环节变为不合格产品,甚至腐败变质。同时,由于管理不善,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堂而皇之地进入店堂出售。
2 外国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的化解方法研究
国际上,部分发达国家通过引入商业保险的手段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例如,美国绝大多数州的法律规定,对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损害,必须承担数目不菲的赔偿责任。为此,美国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大多通过投保相应的食责险来分散其赔偿风险,即便是从国外进口的食品也要求出口方为其产品购买产品责任保险。
国外实践表明,在食品安全领域实行责任保险制度,一是有利于确保食品安全事故中受害人能够及时得到赔偿,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有利于发挥保险的经济杠杆作用与事前第三方监督机制,降低事故发生率;三是有利于增强食品企业的信用和信誉;四是有利于减轻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用于善后的财政压力;五是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3 关于我国引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机制的探讨
3.1 近年来,我国关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机制的探索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在食品相关保险方面进行了零星的探索与尝试,但主要集中在出口食品领域,总体规模不大,影响力较小。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罚力度,规定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企业、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企业,除了一般的民事赔偿之外,还附加十倍价款的赔偿责任,严重的要处以刑事责任。随着食品安全领域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完善,以及公众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开始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法律环境的变化及食品行业经营竞争的加剧,加大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面临的风险,进一步激发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转嫁需求,促进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我国的发展。
2015年1月,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药监总局、保监会联合发文《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公平竞争,先行先试、分步推广的原则,开展食责险的试点工作。鼓励以下领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食责险: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软饮料、糕点等企业;经营环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连锁企业、学校食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网食品经营单位等;当地特有的、属于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行业和领域。同时,将食责险试点情况纳入地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企业投保情况也将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已投保企业可优先获得行业专项支持和政府扶持政策。
3.2 关于我国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机制的建议
虽然我国食责险还处于试点的初期阶段,但其辅助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等功能已初步显现。一是不仅为投保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还协助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二是及时赔付,化解社会矛盾。2010年8月北京某旅行社组织游客赴烟台等地旅游,期间有6名旅客出现恶心、腹泻等症状,经调查属于食物中毒事件,保险公司及时赔付了医疗费、交通费、餐费3 712.51元。金额虽然不大,但舒缓了游客情绪,化解了潜在的社会矛盾。三是帮助食品企业重塑信用,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2010年南京有市民食用非法加工的小龙虾后出现肌溶解症状,经媒体报道后,小龙虾销量跌至谷底。为挽救当地小龙虾产业,2011年5月,江苏盱眙龙虾股份有限公司投入保费35万元,购买了食责险。投保后,消费者对小龙虾信心明显增强,当地小龙虾产业重新焕发生机。
为推动食责险又快又好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食品安全大局,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加快立法进程。建议在《食品安全法》修订稿中,明确要求在关系民生的部分重要领域、风险等级较高的重点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投保食责险。第二,加快推动试点。建议由国家食品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组建联合工作机制,在有条件、有需求、有抓手的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开展食责险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第三,加强政策支持。食责险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建议国家财税部门研究对投保企业给予保费补贴、对保险公司经营相关业务给予税收减免的政策。第四,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介绍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性及食责险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业的保险意识与投保积极性,为食责险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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