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16 16:14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王洪庆 点击次数:
摘要:利用2002-2011年我国28个省区和2002-2011年35个工业行业的面板数据,实证考察了FDI对中国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省区研究表明,FDI显著提升了工业环境规制,但此种积极影响更多反映在治污处理方面,对治污投资的提升并不明显。行业研究表明,FDI对不同污染处理规制的影响也存在显著差异,且FDI示范、竞争溢出的积极影响比人员流动溢出更加显著;只有当行业研发投入、外资进入度达到较高水平时,FDI对工业环境规制的积极影响才会比较显著。因此,如何优化外资利用以提升工业环境规制水平,是未来我国制定外资和环保政策时应当考虑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工业环境规制;省区经验;行业经验
一、引言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于工业领域。2013年,环境保护部公布的92件重点污染事件中,83件是工业污染所致。《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告》显示,工业二氧化硫排放占到总排放的90%以上,工业气体氮氧化合物占到75%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占到65%左右。显然,环境污染与我国工业化推进有密切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我国承接的国际产业转移迅速增长,逐渐成为“世界加工厂”。据统计,我国连续20多年成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工业行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占比长期在50%以上,2005年甚至达到75%。在FDI大量流入并带动我国工业快速发展同时,其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如康菲石油渤海漏油事故,江苏启东王子造纸排污事件等,也日益引发各界的关注。从环境治理来看,工业行业“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粗放模式已经对资源环境造成巨大压力,我国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
201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指出:“工业企业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另一方面,优化外资利用并持续吸引高水平外资流入,则是我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和构建新型开放经济的重要内容。如何通过外资优化利用,推进我国环境保护,助力我国经济向“绿色、低碳、循环”的新生产方式转型,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文献综述
近年来,众多学者对FDI与工业污染的关系进行了考察,且主要集中在FDI对投资地污染排放的影响方面,此方面研究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主要是“污染天堂”假设的验证,即考察FDI是否增加了东道国工业环境污染,如Liang对我国260个城市的考察,沙文兵和石涛、许和连和邓玉萍对我国30个省区的考察;第二类研究则主要是对“污染光环”假设的验证,即考察FDI是否提升了东道国工业环境技术或效率,如Escalade和Harrison利用部分发展中国家污染密集型工业行业的数据,Perkins和Neumayer利用98个国家的面板数据,李子豪和刘辉煌利用我国35个工业行业的面板数据的研究;第三类研究认为FDI对东道国污染的影响并非是简单的加剧或改善作用,而应当是多渠道综合作用的结果,如He利用我国省级数据,张学刚以及代迪尔和李子豪利用工业行业数据,对FDI多种影响渠道的考察。
以上三类研究较为系统地考察了FDI对工业(尤其是我国工业)环境污染的影响,但前两类更多地是基于实证结果的经验式判断,FDI对工业环境污染的影响变成了“黑箱”式考察,导致两种理论假设之间的矛盾长期难以化解;最后一类研究虽然涉及到FDI对工业环境污染的影响机制,但并未深入地探讨FDI对工业环境规制的作用机制和影响效果,也很难科学、全面地考察FDI对我国工业污染的影响。
当然,也有部分学者试图分析FDI对我国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如吴玉鸣利用我国省区面板数据考察FDI与工业环境规制的关系时发现,FDI流入导致了环境规制的加强;Cole等利用33个国家面板数据考察FDI对工业废水规制影响时发现,FDI对东道国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受到当地腐败程度影响,腐败程度越高,FDI对环境规制的积极影响越弱;朱平芳等对我国277个城市的研究发现,当地区FDI流入水平较高时,地方政府可能会通过放松环境规制以增强外资吸引力。
以上研究虽已涉及FDI对工业环境规制影响,但吴玉鸣的研究更多是因果关系检验,朱平芳等也只是对分组检验结果的推断,Cole等虽然分析了FDI对工业环境规制的作用机制,并构建了相应的实证分析框架,但其环境规制指标比较单一(仅有工业废水中铅含量),加上国际层面估计存在的异方差问题,可能会影响到估计结果的稳健性。总的来说,FDI对我国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仍有待深入研究。
鉴于此,本文选择FDI对我国工业行业环境规制的影响作为研究对象,试图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现有研究:第一,研究思路上,通过考察FDI对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从新的视角拓展了软科学研究成果与动态外商直接投资如何影响中国工业环境规制对我国“污染天堂”和“污染光环”假设的研究,若FDI提升了投资地的环境规制,则支持“污染光环”的假设,反之则证明了“污染天堂”的存在;第二,研究对象上,不同于现有的国际层面检验,本文同时选用2002-2011年我国28个省区和2002-2011年35个工业行业的面板数据,弥补了FDI对我国工业环境规制影响研究的缺失,也在更加微观层面考察了FDI对环境规制的影响;第三,研究机制上,不同于简单的FDI与环境规制关系的检验,本文考察了FDI对不同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差异,不同FDI技术溢出渠道对环境规制的影响差异,FDI对环境规制的研发投入,FDI进入度门槛效应等,以求更加全面客观地考察FDI对我国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也从机理上更加深入探讨了FDI如何影响我国的工业环境规制。
三、地区层面的研究
(一)计量模型和方法说明
地区环境规制影响的计量框架,国内文献并无涉及,借鉴Cole等的思路,本文构建地区层面实证计量框架如下:regi,t=λi+ηt+β1eyi,t+β2(eyi,t)2+β3si,t+β4fdii,t+εi,t其中,i、t分别表示省区、年份,reg表示地区工业环境规制水平,λi、ηt分别表示地区和时间衡量,ey表示地区人均收入水平,ey2表示地区人均收入的二次方,s表示地区产业结构,fdi表示地区工业FDI水平,εi,t为随机干扰项。Greaker、Cole等的理论模型分析表明,人均收入水平作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水平的体现,是地区环境规制水平(环境政策)的最主要影响变量,因此在模型中引入人均收入(ey)。
Grossman和Krueger在对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nvironmentalKuznetsCurve,EKC)的生成机制分析时表明,地区经济发展对当地环境政策的影响可能是动态的:当地区收入水平较低时,经济增长可能并不带来环境规制的增强,从而导致污染水平随经济增长而上升;而当地区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以后,经济增长将带来更多的环境需求和环境规制压力,从而出现污染水平和经济增长的同步下降。为了考察人均收入的此种非线性影响,在模型中引入人均收入的二次方项(ey2)。
Grossman和Krueger对环境污染规模、结构和技术效应的经典分解表明,地区经济结构是影响当地环境的重要因素,而产业结构变动对当地环境规制的影响也已被Cole等的研究所证实。具体到我国来说,由于我国当前正处于工业化不断深入的发展阶段,地方政府受到经济增速、财政税收和就业压力等因素的影响,屈从于资本压力而放松环境规制的事件也屡屡发生。因此,这里将地区的经济(产业)结构(s)引入模型中。
FDI对工业环境规制影响方面,现有研究并无较为详细的机理说明。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以及现实观察,本文认为,FDI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渠道对工业环境规制产生影响:第一,环境规制标准形成方面,由于多数跨国经营的FDI企业受企业文化、社会责任或海外竞争策略等的影响,更多地会选择较高的环境技术标准来进行企业运营生产,而外资企业较高的环境技术会明显提升地区或行业环境规制标准。第二,实际环境规制政策执行方面,相比本土工业企业,FDI企业与当地环境监管人员的联系更少,且受到其母国反腐政策、企业文化等的影响,通常不会选择各种寻租行为来降低实际的环境规制强度,更多的FDI企业将有利于地区环境规制政策的执行。第三,环境技术溢出方面,李子豪和刘辉煌对FDI环境技术溢出的文献梳理和实证研究表明,FDI可以通过多种技术溢出对工业行业环境技术产生影响。所以,在模型中引入fdi变量以考察FDI的影响。
为避免由于数据序列非平稳而导致计量估计的“伪回归”现象,在对模型进行计量前,首先对数据序列进行面板单位根检验,以验证序列的平稳性。如果相关序列均为水平平稳,则可直接采用相应计量方法进行估计;如果水平序列为非平稳序列,则考虑对其差分后的相关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以判断其是否同阶平稳,并对序列进行面板协整检验,如果非平稳序列通过面板协整检验,也可直接进行相应计量估计。
除估计序列可能存在的平稳性问题外,模型中解释变量的内生性问题也值得关注。史青、Dean等、Bu等的实证研究表明,环境规制水平作为FDI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会影响到FDI的流入,而环境规制政策作为综合性的经济社会政策,也必然会对投资地的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等产生影响,所以,模型中可能会因为此种双向因果关系,使得其计量结果存在一定的内生性偏误。为避免此种内生偏误的影响,借鉴Cole等、李子豪和刘辉煌、林季红和刘莹等众多学者的做法,本文采用滞后一期的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和FDI变量进行估计。
(二)变量的选择和数据说明
环境规制方面,现有研究选择了众多指标。如实际污染强度、排污费收入占比、环境治理投资水平、工业污染物处理率及其综合构成指标等。但是,由于实际污染强度更多是排放量的体现,而污染费收入则包含了企事业单位排污收入。本文用后两种指标表示地区工业环境规制,具体说,借鉴许和连和邓玉萍、Bu等的做法,本文用各地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reg_w)、工业二氧化硫去除率(reg_a)、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reg_s)和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reg_i),来综合衡量地区工业环境规制。外商直接投资(fdi)方面,现有研究主要分为存量和流量指标两类。流量指标虽然较好地反应了FDI的动态变化,但很难全面客观地衡量地区FDI的整体影响。因此,本文用各地区FDI存量指标来表示工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具体来说,用各省区港澳台工业企业、外商投资工业企业总产值之和占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比重来衡量。地区人均收入(ey)方面,借鉴绝大多数研究的做法,用各地区实际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来衡量。产业结构(s)方面,由于本文更多是考察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因素,借鉴Cole等的做法,用地区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来衡量。
考虑研究的一致性和数据的可获得性,省区研究对象为2002-2011年28个省级地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西藏自治区、重庆市和青海省)。为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地区人均收入采用2000年为基期的GDP平减指数进行处理。省区数据主要源自相应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和《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给出了省区变量的统计性描述。其中,reg_w、reg_a、reg_s、reg_i和fdi的均值分别为90.60%、38.37%、64.25%、1.94‰和21.17%,相应的标准差分别为52.18%、20.96%、22.05%、1.48‰和17.96%。各地区工业环境规制、FDI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显示了研究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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