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12 11:53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谭娟,陈晓春 点击次数:
如上文所述,政府环境规制可以通过规划产业结构来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探讨政府环境规制对低碳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其原因,是本节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由于政府环境规制变量的相关数据难以获得且数据质量较弱,限制了许多经验研究的开展。目前,国内学者主要从环境规制政策、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费用、环境规制机构对企业排污的检查和监督次数、环境规制下的污染排放量变化这五个方面来度量环境规制。
本研究选择我国1990—2009年间中央政府环境治理投入作为衡量政府环境规制的变量,其政府环境治理投入主要指工业和区域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保护机构能力建设等内容,包括工业新老污染治理工程投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所投入的资金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没有将生态建设投资算入其中,数据来源于《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00—2010),《中国环境年鉴》(1998—1999),《中国环境统计公报》(1995—1999)和参考文献,该研究的政府环境投资额是根据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剔除物价波动影响后的数值。同样,考虑可量化的需要,用碳排放量来衡量低碳经济的发展状况,但又基于产业结构的视角,用各产业每单位产值的碳排放量来衡量三次产业的低碳发展程度。碳排放量是通过《中国能源统计年鉴》查得1990—2009年各行业的能源消耗,采用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推荐的碳排放系数0.67换算而得。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查得历年三产产值和三产的国内生产指数,用碳排放量除以根据国内生产总值指数剔除了价格波动影响后的产业总值,得到每单位产业产值的碳排放量。受篇幅限制,该实证研究主要是基于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一)ADF检验
分别对1990—2009年的政府环境治理投资额和三次产业单位产值碳排放量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y为政府环境治理的投资额,X1是一次产业单位产值的碳排放量,X2是二次产业单位产值的碳排放量,X3是三次产业单位产值的碳排放量。
(二)协整检验
根据协整理论,同阶单整序列间可能存在着长期的均衡关系,下面将通过协整检验来确定上述样本序列是否存在这种关系。本文的意图是分别确定政府环境治理投资与三次产业单位产值碳排放量间的关系,实际涉及到三组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检验,每组包含两个变量,对此本文采用恩格尔-格兰杰(EG)法进行检验。EG法分两步进行:首先,运用OLS方法估计两个变量间的长期均衡方程(协整回归),并保存其残差;其次,检验残差的平稳性,只有当残差为平稳序列时,变量间存在协整关系。
估计的协整回归方程分别为:LNX1=4.58-0.22*LNY(1)LNX2=-30.14+4.26*LNY(2)LNX3=5.68+0.11*LNY(3)方程(1)、(2)、(3)对应的残差序列分别记为R1、R2、R3,接下来对残差序列的平稳性进行检验,结果表明LNY与LNX1、LNX2、LNX3之间分别存在着一阶协整关系,也就是说政府环境规制变量的对数值与三次产业的单位产值碳排放量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但这种均衡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需要进一步地检验,下面将对这三组变量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以确认变量间的因果关系。
(三)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由于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对滞后阶数的选择非常敏感,因而滞后阶数的选择十分重要。根据格兰杰检验原理,格兰杰因果检验的滞后阶数,可以根据被检验变量构成的VAR模型所对应的最优滞后阶数来确定。对于LNY和LNX1、LNY和LNX2、LNY和LNX3三组变量对应的VAR模型,依据SC准则确定最优滞后阶数均为2,以此为基础得到格兰杰因果,结果表明,政府环境规制投入与第一产业单位GDP碳排放量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但是政府环境规制投入是引起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GDP碳排放量变动的Granger原因。具体来说:LNY不是LNX1的Granger原因0.208200.8147接受LNX1不是LNY的Granger原因0.891960.4335接受LNY不是LNX2的Granger原因6.274360.0124拒绝LNX2不是LNY的Granger原因0.949060.4124接受LNY不是LNX3的Granger原因3.974540.0479拒绝LNX3不是LNY的Granger原因0.787200.9247接受。
1.政府环境规制与第一产业单位产值碳排放量之间不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可能的原因是:其一,第一产业的产值比重下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业结构类型逐渐由原来的“二一三”模式转变为“二三一”模式,第一产业产值比重从1978年的28.2%下降到2009年的10.3%;从产值总量来看,2009年第一产业的产值仅为1978年的4.018倍,而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为28.494倍和25.16倍。可见,近年来,第一产业增长缓慢,对国民经济增长总量的贡献相对越来越少,这也是政府环境规制对其存在弱关系的原因之一。其二,第一产业的能源消费稳定。1990—2009年这20年间我国第一产业能源消费比重维持在2.0%—2.9%之间,还呈现逐渐减少的趋势,从1996年开始低于3%,2009年降至2.0%。二氧化碳的主要排放源被认为是能源活动,这说明第一产业的碳排放量所占比重也最低,且近年来维持基本稳定的水平。碳排放量相对少且稳定,会使得政府忽视对其的环境规制。其三,政府环境规制没有主要针对农业。第一产业的产业特征本身相对其他产业来讲要低碳环保,农业经济发展与二氧化碳排放之间的矛盾不是很突出,政府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主要针对重点污染源工业而实施,对农业的影响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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