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6-27 15:26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叶青 点击次数:
【论文摘要】绿色金融对传统产业向低碳转型升级予以金融支持,实现城镇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治理的绿色发展目标,成为京津冀新型城镇化的保障。然而,绿色金融在京津冀地区尚处于萌芽阶段,进一步发展面临以下问题:动力不足、市场机制不健全、产品及服务形式单一,规模有限。提出了绿色金融体系构建的对策:做好绿色金融发展顶层设计,完善市场机制;创新金融工具与产品,注重合作共赢。
【论文关键词】京津冀;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绿色金融
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回报、风险和成本融合进银行的日常业务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传统金融相比,绿色金融更加强调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利益,追求金融活动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协调发展。
一、京津冀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绿色金融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过去的十年中京津冀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进入城镇化发展加速阶段,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亟须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随着国家“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政策的落实,京津冀地方政府加快了发展绿色节能环保产业和传统产业绿色改造的步伐,在这一过程中金融需求增大,绿色金融在支持京津冀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发展中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发展动力不足
市场逐利与社会责任的内在矛盾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地方政府为追求GDP增速,对环境污染问题的追责不严格,导致监管失控。工业污染企业作为地方支柱性产业,为地方提供财政资金和就业岗位,可以最大限度地免于承担环境污染的责罚。而金融机构受地方政府压力以及逐利本性,为获取高收益的项目利益,会继续满足部分污染企业的融资需求,对绿色金融的新型产品与服务积极性不高。
2市场机制不健全
绿色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信用评级、信息披露、金融监管等相关环节衔接不顺畅,缺乏市场的监督约束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与此同时,缺乏标准化、定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无法对项目中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收益、成本、风险进行统一的衡量与审核。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产品投融资决策不透明,造成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价格发现机制无法在调节市场和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风险管理机制无法及时进行风险预警、风险管控。
3产品及服务形式单一,规模有限
我国绿色金融业务刚刚兴起,处于起步阶段,“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新兴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单一,规模有限。近年来,京津冀地区也陆续开展了绿色金融服务,然而绿色信贷标准的缺失,导致金融机构各自制定信贷政策,政策制定与执行的不透明,直接导致了市场的高混乱、管控的高难度。对于绿色保险,京津冀地区也出台了地方性指导文件,逐渐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但并未强制性投保,环境污染损害认定、投保费率的制定和环保评价等相关政策还有待出台。绿色债券在京津冀地区的发行量也较低。
二、京津冀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展绿色金融的必要性
1为节能环保产业和传统产业绿色改造提供有效融资渠道
绿色金融是连通资本市场和绿色经济之间的桥梁,引领资金流向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引导企业生产注重绿色环保。京津冀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避免产业规模化扩张的高碳路径,采取创新和绿色双向驱动的发展模式向低碳方向转型升级。在此过程中,借助绿色金融的筹融资渠道,为低碳环保技术的研究、清洁能源的开发、高效节能设备的采购与维护提供资金支持,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从源头上消除城镇化进程中所带来的资源制约和环境污染问题。
2分散投融资项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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