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9 09:14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吕崇喜 点击次数:
3.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业务交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代理核算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会计岗位,只设一名财务联络员。单位财务状况知情面范围缩小,财务负责人一支笔审批,财务支出情况不公开透明。虽然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在代理记账时也履行了监督职能,但由于其毕竟置身于单位外部环境,对单位的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无法掌握,有些复杂问题也难以分辨。
3.3会计集中核算的实施不利于责任的划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经办会计远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营管理现场,不能了解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真实情况,每天面对大量的票据,无法对票据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真实合法性。尽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成立的前提条件是资金的三项权利不变,但集中核算单位仍然会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相关责任推向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而并不参与单位经济活动过程,不了解经济业务实质的中心经办会计总是陷入一种两难的局面。当出现虚假会计信息或遗漏核算事项时,就会出现会计核算中心和核算单位之间的相互推委,责任不清。
4、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建议
4.1完善会计岗位责任制度、会计档案及会计软件的保管和维护制度、单位收支管理制度、业绩绩效评价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管理。
4.2落实财产物资清查制度,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定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产管理员进行物资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并落实责任制。建议财政部门也应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产物资的检查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4.3制定统一可行的经费开支标准,特别是在发放奖金、加班补助、福利费等方面制定科学统一的标准。对那些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支出数额大的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方可执行。
4.4建议实施远程账务处理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联络人员可在院内登录财务处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和查询,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之间的数据资源共享,单位能及时了解财务收支情况,增进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会计信息交换。
参考文献:
[1]缪长建.事业单位集中核算之方.《新理财》(政府理财).2012/10/15.第10期.
[2]姚洁.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实践与思考.《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2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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