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15 14:30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论文部落 点击次数:
2013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有效运用存贷款基准利率、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调控货币信贷资金的合理增长;要把促进经济适度增长、确保物价水平平稳和防范金融风险作为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金融工作的重点。《巴塞尔协议III》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与国外的同行相比,中国银行业的处境要轻松很多,不但中国目前的银行监管部门所设定的监管要求已经可以覆盖《巴塞尔协议III》的要求,而且多数银行已经满足了这些要求。2010年中报数据显示,中国大中型银行资本充足率均超过10%,核心资本充足率也在8%以上,平均拨备覆盖率则是超过150%。因此,商业银行应借力当前良好的信贷业务发展环境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信贷投向、规模、条件、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与时俱进、转变思路,并借机调整优化信贷结构。
1.借力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基准利率政策调整信贷规模与投向。存款准备金率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其吸收存款的一部分上缴中央银行作为准备金的比率。当前国家实施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政策预期达到如下效果:一是货币供应量。因为即使降低法定存款准备率的幅度很小,也会因为信贷资金基数庞大而引起货币供应量的巨幅增加;反之,会引起货币供应量的巨幅减少。所以,调整法定存款准备率对银行信贷结构的影响效果比较明显。二是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的调整都是以法定存款准备金为基础的,如存贷款基准利率一般会随着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而做适当的调整。三是即使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由于种种原因持有超额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降低也会产生影响信贷结构变化的效果;四是即使法定存款准备金维持不变,它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商业银行体系创造派生存款的能力。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属于较松的货币政策,它会增加银行可贷资金、信贷规模和信贷结构。
总之,作为具有国民经济命脉地位并以盈利目的的商业银行,准确把握央行货币政策信息,结合银行自身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对信贷规模、投向和结构做出调整是非常必要的。比如,针对人民银行取消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硬性限制的预期,商业银行应认准“放松信贷规模”政策的风向标,提高非生产领域信贷在信贷总量中的比例,积极拓展境外市场和挖掘境内市场潜在需求。为防范信贷风险,商业银行还需要及时强化信用评级体系,严格信贷审查审批机制,完善不良贷款监控监管制度,做好信贷对象选择、信贷工具运用、信贷规模确定等准备工作,调整优化信贷结构。
2.借力贷款损失准备政策,优选贷款行业,调整信贷结构和对象。根据财政部和税务主管部门关于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与税前扣除政策,正确选择贷款行业与贷款项目,合理分配信贷资金,增加小额涉农、助学等信贷投放和提高其信贷比例。商业银行可根据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重点扶持行业、领域或项目的转变,对信贷结构进行及时的调整。适度增加对这些国家扶持、税收支持行业企业、项目的信用放贷和提升其信贷结构,不仅可以分享到国家财政投资、财政补贴、减免税政策所带来的低风险和稳定收益,还能够增加这些优势行业企业、项目的筹资来源,缓解其因后金融危机所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促进实体经济的全面复苏、发展与繁荣。当然,最终受益的不仅仅是这些企业,还包括为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的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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