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法律援助的障碍及对策
[摘要]城市建设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对于劳动力的需求与日俱增,大批的农民工背井离乡,涌入城市,为建设添砖加瓦。由于多数农民工的文化程度不高,不熟悉法律,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时,只有忍气吞声。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程,一直都是人们重点关注的问题,本文就关于农民工法律援助中遇到的障碍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农民工,法律援助,障碍,对策
法律援助也被称作法律救助,这也是多数法治国家,所普遍采用的司法救济制度。旨在为经济困难或者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法运用法律手段,来保障自身权益的社会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农民工进城打工,面对人心险恶和复杂多变的社会,当发生自身权益被侵害时,无助之情就会涌上心间,一时的想不开,可能就会受到更大的伤害。本文的写作出发点,希望通过对相应问题的分析,找到切实可行的方法,保障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意义
(一)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根据调查发现,我国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自身的法律意识薄弱,有些时候当农民工的自身权益受到威胁,却不知道如何使用这把法律武器,这样的现状仿佛将农民工放置在在了一个真空状态之下,法律援助制度形同虚设。农民工的实际利益无法保障。
(二)维护社会的和平稳定
农民工淳朴善良,老实厚道,但是在遇到问题长时间找不到解决途径,就会有很大概率演变成暴力行为。我国是法制社会,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维护社会公平,及时帮助农民工解决迫在眉睫的问题,保证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当前农民工法律援助的主要障碍分析
(一)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太低
新的制度会伴随着社会经济文明发展而不断地诞生,我国早在1996年就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在2003年,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经过直径接近20年的发展历程,法律援助竟然还处于鲜为人知的洪荒状态,并非危言耸听,尤其是那些文化知识程度极度匮乏的农民工,压根就没听说过法律援助这四个字,甚至对法律的作用都不清不楚。这样的情况,就很难能够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造成这样问题,与农民工自身因素相挂钩,这不是主要的原因。还是归咎于司法部门,对于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没有做到位。原因有两个,第一是相关的工作人员态度不积极,没有责任心,在宣传过程中注重形式主义,走马观花,将工作视为儿戏,玩忽职守。第二是我国的法律援助部门经费问题。国家的财政拨款数量有限,又要面对众多的农民工问题,就有些入不敷出。如果加大了宣传的力度,没有财政的支持,干打雷不下雨,就成了愚弄农民,双方都很难收场,这也是宣传工作停滞的原因。
(二)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
法律援助和农民工求助,相辅相成,还是老生常谈,农民工自身因素的限制,导致法律援助很难进行下去,同时也制约了制度的发展。当前现状是,当农民工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大多数人都不愿意用这样的方法来维权,考虑到这里面的复杂性,心中生出很多不确定性出来,而望而却步。
(三)我国法律援助机构尚未健全
现阶段,我国的法律援助机构软硬件条件,都成为农民工寻求法律援助中的绊脚石。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法律援助机构的数量方面,严重偏低,并且分布极为不均衡,大多数农民工所在的城市,根本没有。其次是代理律师方面,在现有的法律援助机构当中,职业律师人数屈指可数,大多数是以兼职的形式存在,以目前的法律援助发展态势来看,根本无法满足社会需求。最后是针对办案人员的补贴问题,律师会依照一定的法律援助案件数值得到相应的补贴,但是这些补贴,在实际的法律援助过程中,是远远不够的,大多时候,律师要自掏腰包来填补案件所需,在一定的程度,阻碍了律师接案办案的热情和积极性,案件办理的效果也大打折扣。
(四)审查程序繁琐
目前法律援助的规定是必须提供能够证明自身经济困难的证明,方可申请法律援助。部分地区对该项规定做出了小的修改,只需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即可。但尽管如此,大多数农民工只能提供出一张身份证,对于其他的证明材料,在去相关部门办理的过程中,经常出现踢皮球现象,导致证明无法开出,多次奔波无果后,只得放弃。
三、农民工法律援助障碍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
一旦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提高,那么对于农民工的法律援助问题,也就能够迎刃而解了。因此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能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意义重大。我国的法律援助部门,要有针对性在农民工群体之中,运用各种方式手段,进行系统性、连续性的宣传和咨询工作,拒绝虎头蛇尾。宣传的目的是引导农民工清楚明白,法律援助的具体流程和方法。
(二)对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设给予有力的支持
现阶段,我国的法律援助机构仍然存在大量的问题,比如部门效率低下,援助过程繁琐等等。打破这些壁垒,重构一个高效合理的结构模式,对于解决农民工法律援助问题,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另外,要加强对于法律援助机构的管理工作,确保机构的日常工作能够合理科学的进行,这也有助于法律援助机构建立自身的权威性。
(三)关注法律援助经费问题
目前,我国法律援助的经费调拨严重不足,以至于出现申请援助的农民工人数较多,而实际得到回应却很少,严重打击了法律援助的威信。这说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足以能够支撑整个国家的运转,我国法律援助部门的经费已出现赤字,同时成为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的障碍。这一问题导致法律援助制度和真实的法律援助成为两张皮。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得不到回应,导致法律威严扫地,颜面无存。尽管我国的经济势头大好,但是仍然无法轻松负担起整个社会的运行。关于经费的问题,可以考虑将财政拨款与社会公益捐款相结合,促成自身问题的解决。
总结
就我国目前的农民工现状来讲,这一群体既是城市的主力建设人员,又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而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很容易受到侵害而抱冤无门。农民工的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高,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和经费问题,都是法律援助实行的阻碍,要切实解决这一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我国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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