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12 11:00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范玉宏,张维,陈洋 点击次数:
总结国外电动汽车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
(1)日本———混合动力汽车日趋成熟,燃料电池车快速发展。在混合动力汽车的产品发展方面,日本已超越其他国家,稳居世界领先地位。丰田汽车公司等已实现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混合动力汽车进入了商业化运营阶段。
(2)美国———从未间断过大力发展电动汽车。早期美国致力于发展纯电动汽车的研究和实践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鉴于电池技术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以通用为代表的汽车厂商不再积极鼓励发展纯电动汽车,而转向了燃料电池车的研究,使得燃料电池车一度成为美国的研发热点。但燃料电池成本昂贵,商业化进程缓慢。近期美国转向了率先实现混合动力车商业化、燃料电池车作为远期目标的电动汽车发展战略。
(3)欧洲———欧洲崇尚纯电动电动汽车,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经在欧洲各国尤其是在政府部门当中拥有大量的用户。但由于没有成功地解决续驶里程问题,商业化进程缓慢。各大汽车厂商发展电动汽车的热情明显不如日本和美国,其注意力更多地转向了其它清洁能源车的开发和产业化。
总之,从国外电动汽车发展历程来看,混合动力汽车经过长时间的发展,目前已经进入快速增长期,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随着动力电池技术的发展,纯电动汽车也逐渐走上产业化的道路,其发展瓶颈在于动力电池的性能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燃料电池汽车具有最高的能源效率和最低的排放,是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的最终方向。
2、国外发展电动汽车的激励政策
在国外,各国政府为推动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主要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大体可以分为经济扶持,政策优惠和法规强制三种。
经济扶持:在研发期间,政府给予较高强度资助支持研究单位和企业,尽快开发出经济实用型电动汽车。资金上的大力扶持,为发展电动汽车奠定良好的经济基础。
政策优惠:对电动汽车的使用者给予政策上的倾斜,让用户得到使用上的实惠。政策上的优惠是对发展电动汽车的有力推动,它给生产者和使用者提供了开发和购买的动力。
法规强制:法规强制分两方面,一方面,在合适的时间、地点,对燃油汽车的生产、销售、使用和排放实行限制性法规;另一方面,制定推广应用电动汽车的计划。其中关于严格限制燃油汽车尾气排放的相关法规,对电动汽车发展的具有直接促进作用。
2.1经济扶持
1992年,美国政府资助2.6亿美元,用于支持通用、福特、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公司积极从事电动汽车的开发;1993~1998年间政府又投入6.3亿美元。1992年~2001年,美国能源部拨款7亿美元,用于燃料电池的开发,后又拨款1380万美元,协助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开发高分子车用燃料电池。国防预算中也拨出专款发展电动汽车,并设立联邦政府车队购车专项款,专门用来购买电动汽车。
英国政府提出的“伦敦电气化计划”,投资2000多万英镑支持开发电动汽车,提供500多万美元作为电池科研补助金,出资1000万英镑支持BEDFORD电动车的开发。
法国政府曾一次性投入15亿法郎发展电动汽车,用纯电动汽车替代了政府部门10%的内燃机公务车,然后又拨款5亿法郎,完善巴黎市区的充电站和各类基础设施。2002年开始实施的电动汽车研究计划———“PREDITIII”,投资资金5千7百余万欧元。
1994年,联邦德国技术研究部对电动汽车开发共补助了1.5亿马克;1995年又给予了2.24亿马克。
1998年,日本用于清洁能源汽车的普及资金为90亿日元,其中资助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有20亿日元。
2.2政策优惠
政策优惠是指对电动汽车的使用者给予政策上的倾斜,让用户得到使用上的实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购买电动车进行补贴优惠。
美国实施了旨在刺激家庭消费和汽车业的汽车“以旧换新”刺激计划,补贴总额为30亿美元。根据这项计划,消费者如果以1984年后出厂的旧车换购节能型新车,将获得3500美元到4500美元的政府补贴。
日本通产省制定了电动汽车购买鼓励政策,规定电动汽车的购买者和租赁企业可享受相当于电动汽车与普通燃油汽车价格之差50%的补贴。
2000年前,法国政府拿出了15亿法郎,作为10万辆电动汽车的补贴,大幅度提高了购买电动汽车的补贴款额。
2009年,英国政府宣布,为推广普及新能源车和鼓励驾驶人士购买更多环境友好型车,将对混合动力及纯电动车的补贴从3000~4000美元的范围提高到7500美元,并且在2011年之前还会不断调整。英国政府是发达国家中最晚对混合动力及纯电动车进行补贴的国家,不过虽然步伐迟缓,但力度比较大。
(2)贷款优惠
美国政府规定给予汽车厂商低息贷款,用于进行电动汽车的研发和生产。德国针对个人给予购买电动车低息贷款优惠,以此来刺激电动汽车的消费。
(3)对使用电动车实行税费减免
2002年美国出台的《能源政策法》,提出按纯电动汽车总重划分为四档,依此来确定不同的减税幅度,购买总重不超过8500磅的纯电动汽车减3500美元,若这种纯电动汽车一次充电续驶里程达到100英里的或有效荷载容量达到1000磅的,可以增大减税幅度到6000美元。奥巴马上台后为鼓励消费,购买充电式混合动力车的车主,可以享受高达7500美元的税收抵扣。
日本政府在2009今4月份开始实施日本汽车减税,其最大特点是推动环保,各种新车在购入时可享受的减税额度主要取决于该车的环保指标。根据环保车性质和指标的不同,购置新车时需缴纳的汽车购置税和汽车重量税可以全免、减免75%或减免50%。按照这项政策,售价200万日元、车重在1吨到1.5吨的混合动力车,车辆购置税优惠可达10万日元(约7300元人民币),汽车重量税则可减免5.67万日元(约4100元人民币)。
法国在每年的道路税中,对电动车辆给予了50%或100%的免除。英国也实行电动车车免交牌照税、养路费。
部分国家对电动汽车充电实行了优惠电价政策,如英国规定电动车在夜间充电,电价减半收取。
2.3法规强制
早在1990年,美国国会通过清洁空气法修正案,强调在严格限制新车尾气排放量的同时,对一些不满足空气标准的地区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汽车。
此后美国政府密集推出的电动汽车发展法规和法案,一是以排放标准管制燃油汽车,压制其发展,促其转型,二是以刺激手段推动电动汽车发展,放手扶持,促其成长。
欧洲委员会(EC)在1996年通过一项战略,计划在2010年前将汽车排放从当前水平下降60%~70%。
法国为鼓励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制定了以下汽车经销政策:经销商每卖出5辆常规动力汽车,就必须卖出一辆清洁燃料汽车。
2.4其他措施
除了经济上扶持,政策上优惠和法规上强制外,各国政府还采取了示范运营、优惠租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手段,来推动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
(1)示范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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