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上林县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贷款业务创新研究(2)
时间:2013-11-22 11:07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蒙志标 点击次数:
四、广西上林县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担保贷款业务创新面临的主要问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和《担保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的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地承包经营权则不能抵押。因此,广西上林县农村信用社目前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质)押担保贷款业务将存在法律风险。
2.广西上林县尚未成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担保贷款业务评估机构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担保贷款业务登记机构,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贷款业务的抵(质)押物的价值评估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贷款业务的抵(质)押物登记存在一片空白状态;目前若广西上林县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担保贷款业务可能面临物权保护效力弱化或缺失等问题。3.目前广西上林县尚未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所,若广西上林县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担保贷款业务,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贷款业务的抵(质)押权的处置变现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五、对广西上林县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担保贷款业务创新的相关建议
1.在法律或地方法规上,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可分割性和物权属性,加快设立以农民的土地经营权等可进行交易的财产权和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土地抵押担保法》,使农民拥有土地便于交易、流转、抵押。
2.建议广西上林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由广西上林县农业局作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贷款业务评估机构,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做好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相关工作。在综合考量土质、土地等级、产量、收益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部门职责制定《广西上林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贷款价值评估管理办法》,对外公布广西上林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准价格,以便对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贷款的农地价值进行评估提供参考。
3.建议广西上林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由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作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贷款业务登记备案机构,根据部门职责制定《广西上林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贷款业务登记管理办法》,对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贷款的农地进行登记备案工作;并尽快建立农地产权交易数据库和信息查询系统,防范"一权多贷"的风险。
4.建议广西上林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成立广西上林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贷款争议仲裁机构。广西上林县农村产权交易所负责编制农地产权交易指导价格,逐步形成农村产权交易指数,开发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对产生纠纷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进行抵(质)押贷款,根据法定程序将抵(质)物提交给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贷款争议仲裁机构进行处理。
5.广西上林县农村信用社在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贷款业务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失业保障制度,使得农民的生产生活由农村土地保障转变向社会保障转变;并引导农民从事第二、三产业,以便改善其基本的生活条件。
6.广西上林县农村信用社在开展农村土地抵(质)押贷款业务时首选广西上林县的三里镇、乔贤镇、大丰镇、巷贤镇、西燕镇、白圩镇、明亮镇共七个乡镇。这七个乡镇的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程度比较高,并且拥有平原面积比较多、丘陵面积比较少的优势环境(利于开展农业机械化生产,规模化养殖等)。优先对七个乡镇试行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贷款业务,待时机成熟和经验丰富后,再扩大辐射半径到木山乡、澄泰乡、镇圩乡和塘红乡整个广西上林县全境范围内。
7.在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贷款时,对于农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面积少于5亩(含)(参考值)以下并且家庭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种植土地为生的借款申请人,不予以接受其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借款申请,目的是为了保障其基本的生活生存条件,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对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面积大于5亩(参考值)以上的借款申请人,可以考虑接受其50%(参考值)的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为抵(质)押贷款的申请,如果农民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时,未转让的50%(参考值)土地经营权可以作为口粮田保障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活动,体现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风貌。
8.建立广西上林县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和推进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对办理50万元(含)(参考值)以下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必须参加农业保险;对办理50万元以上(参考值)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可以采取:A"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保险公司",B"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多位优质个体工商户/企业",C"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农户联保",D"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多位保证人(领取财政性工资)",E"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基金担保",F"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地上附着物收益权,G"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借款方式申请借款,同时必须参加农业保险业务。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贷款业务创新要在广西上林县范围内推广运用并获取成功,还需要从宏观上加快城乡统筹,构建统一的土地市场制度;同时,广西上林县农村信用社要与时俱进,加快改革,不断地完善和创新自身经营管理体制,构建和谐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担保贷款金融体系。当然,这将是一个长期的制度完善和变迁过程。
参考文献:
[1]罗军.张媛.吴晓玲.程记平.韦金胜.??浅谈土地承包经营权抵(质)押贷款业务创新--以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例[J].区域金融研究.2013(02)
[2]刘贵珍.??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可行性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8(10)
[3]刘杨.我国农地融资实践与法律思考--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为视角[J].湘潮(下半月).2011(02)
[4]伍振军,张云华,孔祥智.??土地经营权抵押解决贷款问题运行机制探析--宁夏同心县土地抵押协会调查[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1(01)
- 论文部落提供核心期刊、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SCI期刊和EI期刊等咨询服务。
- 论文部落拥有一支经验丰富、高端专业的编辑团队,可帮助您指导各领域学术文章,您只需提出详细的论文写作要求和相关资料。
-
- 论文投稿客服QQ:
2863358778、
2316118108
-
- 论文投稿电话:15380085870
-
- 论文投稿邮箱:lunwenbulu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