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18 09:36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刘玉竹等 点击次数:
二、进一步做好粮食财会工作的思路及措施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粮食财会工作的作用不仅不能削弱,而且愈加重要。做好今后一段时期的粮食财会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粮食政策的同时,粮食财会部门应牢牢把握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发展壮大这一主题,围绕坚持依法理财和服务企业发展两条主线,落实粮食财政、税收、金融三项支持政策,强化财务、资产、绩效、基础四个管理,推动全省粮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把握“一个主题”,着力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发展壮大。牢牢把握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发展壮大这一主题,通过谋政策、树典型、抓管理等措施,提升粮食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通过政策扶持,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规模优势、资产优势和市场影响力的区域性国有及国有控制的大中型粮食企业,加强粮油储备企业、加工企业和商业企业的联合,延长产业链条,实现不同企业间的优势互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粮食基础设施、粮食物流产业园、粮油精深加工、粮食市场建设扶持力度,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开展资源整合、兼并重组。鼓励储备企业在完成政策性业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仓储设施,稳步开拓自主经营粮油、联合收购、代收代储等业务,努力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二)围绕“两条主线”,着力强化财会工作服务粮食流通的职能作用。
一是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的办事程序和岗位责任制度,切实做到依法理财、依法聚财、依法用财。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费用管理制度,细化开支标准,把紧开支,增强开支透明度。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使用合理合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粮食收购资金管理规定,保障收购资金安全。进一步加强收入支出管理,杜绝资金账外循环,防止虚列费用支出,铲除滋生“小金库”的土壤。
二是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指导企业在抓好主业经营管理的同时,抓住国家推进城镇化建设、扩大国内需求、发展现代农业和实施“粮安工程”的有利时机,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工作协调,争取更多支持,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和良好条件。指导企业通过控股、参股、合作、订单等形式,加强与粮食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粮食经纪人等经营主体合作,主动融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挥粮食企业连接城乡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活跃城乡粮油消费市场,巩固和拓展粮食实体经济阵地。
(三)落实“三项政策”,着力放大涉粮惠企政策的正能量。
一是落实好粮食财政支持政策。按照“粮安工程”规划和要求,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在落实中央资金的同时,争取地方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认真落实粮食风险基金政策,争取提高地方储备粮轮换费用补贴标准,帮助有关县(市、区)尽快提高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标准。重点争取财政粮食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粮食联合发文,提高粮食部门的参与度,切实利用好地方储备库维修改造、粮油产业化发展、放心粮油示范工程建设资金。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在产粮大省和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和风险基金地方配套退出资金等财政资金的使用上有所突破,支持粮食产业发展。
二是落实好粮食税收支持政策。积极帮助企业做好与税务部门的衔接和沟通,落实好储备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免征政策。跟踪了解食用油加工企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征收政策和仓储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的试点情况,指导有关企业做好税收政策的调整和执行。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2]13号和财税[2012]68号文件规定,落实好物流企业大宗仓储设备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和粮油批发市场、粮油农贸市场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
三是落实好粮食金融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和落实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和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贷款,努力保证企业资金需要。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国粮财[2012]205号),充分利用重组贷款、呆坏账处置等政策,消化经营性财务挂账,努力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指导国有粮食企业优化资产结构,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建立稳定、互信的银企关系,提升企业筹资融资能力。探索建立粮食担保机构或共同担保基金,争取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粮食企业自主经营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粮食企业入市收购。
(四)强化“四个管理”,着力激发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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