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04 16:58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梁春阳 点击次数:
此种测评模式的不足之处主要有:
(1)农业“第一信息部门”的界定过窄,难以客观全面反映农业领域的直接信息经济规模与水平。
此测评模式将农业“第一信息部门”仅限定于“农林牧渔服务业以及科研、教育、邮电通信业中为农业服务的行业”,显然是将农林牧渔服务业以外的最大的行业———农林牧渔生产业排除出农业“第一信息部门”,这无疑是片面的。因为在以产业化为特征的现代农林牧渔生产领域,有着众多的以农林牧渔技术开发或技术推广普及为主业的生产部门,而且这些部门的产业规模较之专门的农林牧渔服务业有过之而无不及,将其排除出农业“第一信息部门”,则难以客观全面反映农业领域的直接信息经济规模与水平。
(2)农业“第二信息部门”的信息劳动者人数确定不够科学,难以从整体上真实反映农业领域的间接信息经济规模与水平。农业“第二信息部门”创造的GDP值有赖于通过对农业“第二信息部门”信息劳动者人数的确定而测定,此类信息劳动者人数确定的真实与否,直接影响着“第二信息部门”创造的GDP值的科学性。然而此测评模式中农业第二信息部门的信息劳动者人数的确定并没有严谨的论证和检验,因而难以从整体上真实反映农业领域的间接信息经济规模与水平。
综上,目前我国关于农业及农村信息化水平测评信息管理与信息学模型研究虽然取得了重大突破,但仍处于艰辛的探索阶段,被社会认可的科学、系统、全面、成熟的测评模型尚未确立,还有待于农村信息化理论研究者的继续努力。
2、农业信息服务绩效的内涵及基本特征
2.1信息化绩效的内涵
“绩效”是一个外来词,英文为Performance,意为正在进行的某种活动或者已经完成的某种活动(取得的成绩)。因此,“绩效”一词,不但可以看作是一种活动过程的表现,也包括这一活动过程产生的结果。从“绩效”概念的使用情况来看,主要是在企业管理领域和公共管理领域。
在企业管理领域,“绩效”是指组织和其子系统(部门、流程、工作团队和员工个人)的工作表现和业务成果。这里的“绩效”也反映了两层含义:一是子系统在工作过程中的表现,二是子系统的业务成果。[8]而在公共管理领域,“绩效”一般是指政府绩效,西方国家又称“公共生产力”“国家生产力”“公共组织绩效”“政府业绩”“政府作为”等等。它是指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业绩、效果、效益及其管理工作效率和效能,是政府在行使其职能、实施其意志的过程中体现出的管理能力。
将“信息化”与“绩效”的内涵有机融合,可以把信息化绩效概括为:在信息化进程中,通过有效配置信息装备、信息资源、信息主体,普及信息技术、优化信息环境,以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经济、效率、效益、公平目标的运行过程和运行结果。
2.2农业信息服务绩效的内涵及基本特征
结合上述信息化绩效的内涵及基本特征,我们认为,农业信息服务绩效就是: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通过有效配置信息装备、信息资源、信息主体,普及信息技术、优化信息环境,以促进农业的全面发展并实现效率、效益、公平目标的运行过程和运行结果。
由此,农业信息服务绩效的基本特征亦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目标的定向性。以提高信息化为农业现代化服务效率、效益为目标,不断实现以信息化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进而加速农业优质、高产、高效发展,实现农业发展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2)内容的系统性。农业信息服务绩效主要由农业信息资源服务绩效、农村信息装备服务绩效、农业产业信息服务绩效、农业信息主体水平、农业信息服务环境等五大系统构成,且各系统内部均由诸多相关宏观、微观,直接、间接指标项目构成,五大系统之间以有着互为促进与制约的有机联系。
(3)显现的动态性。农业信息服务绩效的形成与发展,均在动态中显现,即通过各大系统间的相互作用,向着定向目标而运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的不同阶段,显现出不同的结果。
3、构建农业信息服务绩效评价体系的基本思路
农业信息服务绩效测评模型的构架,除了要坚持客观性、系统性、代表性、可操作性、可比较性的基本原则外,还应特别注重:(1)直接信息服务绩效评估与间接信息服务绩效评估的有机结合。信息服务绩效在推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方面的功能显现既有直接的反映,又有间接的反映,因此,在选择农业信息服务绩效评估指标和构建信息服务绩效评估体系时,应当做到直接与间接并重,并在整体框架构建中努力做到直接信息服务绩效评估与间接信息服务绩效评估的有机结合。(2)宏观信息服务绩效评估与微观信息服务绩效评估的有机结合。农业信息服务绩效的测评理应科学、完整地反映农村信息化在农业经济发展宏观与微观不同层次发挥功能的状况。因而,在选择农业信息服务绩效评估指标和构建评估体系时,同样要做到宏观与微观并重,并在整体框架构建中努力做到宏观信息化绩效评估、中观信息化绩效评估与微观信息化绩效评估的有机结合。
从信息化绩效的内涵及基本特征、农业信息服务绩效评估体系的创建原则出发,我们确立的农业信息服务绩效评估体系创建思路为:
(1)将农业信息服务绩效分为“农业信息资源服务绩效指数”“农村信息装备服务绩效指数”“农业产业信息服务绩效指数”“农业信息化主体水平指数”“农业信息服务环境指数”等5个子系统。
(2)在每个子系统中,按照客观性、系统性、代表性、可操作性、可比较性原则以及直接信息服务绩效与间接信息服务绩效、宏观信息服务绩效与微观信息服务绩效有机结合思路,选取若干项目,赋予不同的权重,作为测评体系的具体指标。
(3)将5个子系统的测评指数按照不同的权重,形成最终的“农业信息服务绩效综合指数”,用来衡量和评估不同地区间农业信息服务绩效水平的高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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