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困境摆脱及其体制机制创新(下)(4)
时间:2016-02-02 13:36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张照新,赵海 点击次数:
(四)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结合产业转移升级和城镇化进程,抓好制度建设和政策保障,有序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和实业立国,制定专项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切实推动服务业发展壮大,重点扶持就业容量大的现代服务业、创新型科技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特别是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岗位。在农村外出劳动力返乡逐渐增多的情况下,还要大力扶持创业以带动就业。
二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协调推进相关制度建设。以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为重要突破口,实现安居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惠及农民工的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对进城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收益分配等权益作出制度安排,建立城乡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
(五)内外兼修多措并举,加强新型经营主体人才队伍建设
新型经营主体人才需求强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应着眼于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内部从业人员培训,使之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变。把人才强农作为重大战略,以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为抓手,深入实施新型农村人才培养工程,主要针对返乡第_代农民工和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等农村能人,通过创业培训、市场指导、资金支持等措施,着力培养一批农村发展致富带头人。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并扩大免费政策覆盖范围,积极开展定向委托培养,组织多种形式农业技术培训,培养大批农村适用专业人才。制定中长期培养规划,针对不同类型农民,确定不同的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健全农业技能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完善绿色证书制度,探索把绿色证书作为认定职业农民的重要依据,并与农业扶持政策挂钩。二是外部人才引进。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扎根农村、投身农业。从政府补贴、社会保障、项目扶持、金融服务、土地流转、职称评定等方面创新制度和政策,吸引富有创新精神、专业知识较强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农业领域大显身手。
参考文献
[1]黄宗智:《中国的新时代小农场及其纵向一体化:龙头企业还是合作组织?》,载《中国乡村研究》(第8辑),福建教育出版社,2010年
[2]黄祖辉陈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政策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
[3]陈晓华:《现代农业发展与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农业经济问题》2012年第11期,第4~6页
[4]孙中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夯实建设现代农业的微观基础》,《农村经营管理》2012年第1期,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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