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10 10:02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吕育华 罗晓霞 点击次数:
【论文摘要】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作为世界有名的反腐利器,吸引了众多国家的关注与运用,我们国家也不例外。本文通过简要阐述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基本概念及研究意义,深度剖析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在我国发展过程中的研究现状,以便于后期进一步研究阻碍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发展前景。
【论文关键词】公务员 财产申报制度 研究现状
近年来,我国反腐行动初见成效,但是我国仍有必要通过建立长久有效的反腐制度以树立廉洁的国家形象,而反腐制度又以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最为世界所奉行。事实上,我国民众对于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讨论热度一直居高不下,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因连续七年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推动官员财产公示的建议而被大众注以“死磕官员财产公示”的标签。在学术界,很多学者对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理论研究多倾向于公职人员隐私权与公民知情权的博弈,部分学者认为制约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发展的关键难题是如何明确划分公职人员隐私权与公民知情权的界限与范围 。对此,笔者赞同学者乔亚南的观点,学者乔亚南认为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更加侧重于透明政府理论及向公职人员个人生活的延伸,透明政府理论实质上根植于民主理论,政府透明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前提与要求,因此,实现透明政府也势必会将透明的要求延伸至国家公职人员的个人生活。
一、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概念界定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起源于瑞典,后经过英国和美国等多个国家的逐步发扬和完善形成了今日较为规范、完整的反腐制度。20世纪80年代,我国王汉斌首次提出建立国家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度,该制度在我国已经发展了三十余年,但在概念界定上尚无统一、权威的官方解释,姚瑞平、刘祖云认为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国家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专门机构申报其家庭财产,并接受该专门机构的审查、监督的制度 ;蒲志强认为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是要求担任公职的人员在法定申报期间内及时向相关机构或者向社会公布自己以及共同生活的亲属的财产及变动情况 ……。众多学者对该制度的概念界定都有其自身的理解,但是综合他们对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理解,不难发现其中的共同点,该制度大致都包含了申报主体、申报客体、申报形式、申报受理与审核机关、申报公开形式以及法律责任等六大基本构成要素。综合众多学者的意见,笔者认为,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是指特定的公务员依照法定程序如实向特定监督机关申报自己及其家属的财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由特定监督机关在审核其申报财产的真实性后将申报结果依法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其财产申报违法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一种制度。
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意义
(一)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理论意义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对于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研究及其理论架构都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在宪法学方面,高全喜教授在其著述的《政治宪法学纲要》提到,我国的公权力是由宪法和人民赋予的,如果公权力的使用者罔顾宪法,罔顾人民,利用公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这种腐败堕落的后果将可能导致宪制的解体或死亡。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有赖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才能发挥其反腐功能,人民群众监督国家公权力的行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作为国家的主人,有权利监督公权力是否得到规范、合法地行使,而查阅国家公职人员及其家属的财产情况也是属于人民监督国家公权力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因此,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强化宪法功能,进一步更新宪法学的理论架构,巩固宪制基础。在行政法学方面,行政法是一部控权法,但是控权只是一种手段,其最终目标在于保障公民权利,而“控权”和“保障公民权”是行政法领域的两大主题,这与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构建目的相互契合。学者林华提出我国对于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目的最终是倾向于建构公务伦理法治社会,是试图将行政法的客观化和行政法的主体性相结合的一种新的尝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更新行政法学理念。
(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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