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18 09:36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尹倩倩 点击次数:
“天能科技”伪造了项目结算单据,作为确认收入的依据,并在银行回款上做了手脚。其中,天能科技近1.2亿元销售回款,均来源于秦海滨控制的四家公司,而这四家公司都是“天能科技”的“空壳公司”,公司没有工作人员,也没有具体业务,甚至没有办公地点。上述资金往来,相应的增加了公司账上的收入,全部是处于虚构回款的目的,从而增加公司的利润,以使其符合IPO条件。
(三)虚增项目
该公司所虚增的项目如下:第一,太原高新区60KW电站项目。该项目建于公司门口,但并未投入使用。第二,太原高新区公共卫生间屋顶太阳能发电工程。在太原高新区所有公厕中,这种太阳能发电公厕只有一个,且每天发电量只能维持一小时。第三,太原长风街太阳能路牌灯广告工程。在全长约3.6公里长风街,道路两旁总共有36个长风街路牌广告,但安装太阳能路牌的广告只有一个。第四,山西省太原市汾河亮化工程、山西省山水庭院智能示范小区5KW离网电站。有关工作人员在实地调查中并未找到这两个项目的踪迹。
四、“天能科技”IPO审计应执行的程序
(一)对于重大项目应遵循重要性原则进行审计
对于前文提出的几个提前确认收入的大型项目,由于其占销售比重比较大,应查阅合同,关注招投标程序,而且还应进行现场勘查。查阅合同主要关注服务内容、收付款方式和时间、服务完成时间、双方确认的条件,以及合同时间等方面。另外,还需要取得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等。
(二)现场考察环节必不可少
对于现场考察,注册会计师应监盘、观察安装进度,发货应有对方单位的确认检验,在安装路灯时应确认所安装的数量,即执行该类监督、检查性质的审计程序。同时,还应对报表日的存货进行监盘。例如如果路灯还未完全销售,那么应将剩余数量与库存数量相匹配。
(三)严查收入项目
在“天能科技”的IPO招股说明书中,53.18%的利润是虚构的,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应该对收入进行认真核查,尤其是对上述的大额交易,更应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
(四)关注行业行情
2009年以来,市场风云变幻,欧债危机持续发酵,欧美市场对中国光伏的“双反”大棒举起,尤其最近两年来,国际光伏市场持续恶化,国内光伏行业进入严冬。然而,“天能科技”处在这种行业环境下,其增长态势却可以超越行业领军者无锡尚德,表现出蒸蒸日上的态势,并且申请首发上市。基于此,注册会计师在对其公司进行审计时应该充分考虑其所处的外部环境,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对于处于衰退阶段的行业的个别企业,反而处于增长态势的情况,需要保持较为谨慎的态度。
(五)注册会计师应保持独立性
“天能科技”IPO招股说明书中存在重大的造假问题,而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却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一个具有十多年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不可能对其重大造假的行为毫无察觉,因此保持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问题值得深思。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保持其独立性,天能科技不可能达到审核的要求,作为证监委审核前的最后一道关卡,注册会计师一定要严格把关,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舞弊事件的频繁发生。
五、IPO审计的建议
(一)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监管机制,加大对IPO造假企业的处罚力度
目前我国对IPO造假企业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这就使得企业的造假成本较低,为企业通过造假符合上市条件提供了可乘之机。另外,还需要加大地方政府的监管力度,本文所列示的IPO造假公司,能够为地方政府带来很大的财政收入,地方政府对其监管力度相应的减弱,这也使造假公司有了可乘之机。为此,地方政府也应该加强对地方“明星企业”首次上市的监管力度,不能为了短期利益,而牺牲了长远利益,应该使地方企业得到长远的发展。
(二)提高注册会计师对IPO审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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