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28 14:49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李志丹 点击次数:
2.操作指导,实施路径有据可依
评价指标体系中63个检测点的设计,是从操作层面对数字化学习试点学校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对数字化学习的环境建设要求,以考量数字化学习试点班级相关的软、硬件条件为主,而非学校全部的信息化环境。课程整合关注学生和教师两个层面,包括数字化学习的内容、形式和效果。师生发展除了关注能力提升之外,更要关注师生的情感与行为习惯。试点学校可以对照检测点中的具体要求和目标值,查漏补缺,实施硬件和软件建设,在课前、课中、课后开展数字化学习探索,采取实验研究、行动研究、评价研究、样本比较等研究方法,不断改进教材的呈现方式、教学方式、评价方法和教学管理,通过阶段性的数据采集对量化检测点开展自评,对非量化的检测点则可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课例分析、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
3.价值指向,评估作用详实可鉴
利用数字化学习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发挥对试点学校的评估作用,提升学校数字化学习环境的建设,促进教学和管理的深度改革。通过对评价指标体系中5个一级指标的权重设计(如下图),引导对数字化学习试点学校评价的价值取向,从"区分性评价"向"转变性发展"过渡,更加关注试点工作的目标、本质、对象、过程和绩效,从而最大限度地规避数字化学习试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投入不足""重硬轻软""重建轻用""用而不深""信息孤岛""应付评比"等弊端和问题,促进数字化学习试点工作持续、有效、健康开展。
指标体系关注试点工作的绩效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关注课程整合的有效性,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面很宽泛,试点学校须在"学"和"教"两个层面找准更加高效的整合点,寻求突破;二是关注学习资源的共建共享,学习资源时间上支持课堂到课外的共享,空间上支持从校内到校外的共享;三是关注师生的成长,即数字化学习的根本性目标;四是关注试点工作成果质量,意在强化过程管理和教学研究。
数字化学习是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核心,主要任务是变革教与学的模式,在课程形态、教材呈现、教学方式、教学评价、教学管理方面取得突破,目的是提高教育教学效率,培养学生的学习技能、创新精神、协作精神和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信息技术对教育具有革命性影响"的重要内涵。随着信息技术、数字化学习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数字化学习试点学校的评价指标也应不断优化和调整,唯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引领和指导作用,使数字化学习走向有效、高效,从而从试点走向普及。
【参考文献】
[1]何克抗.e-Learning的本质--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J].电化教育研究,2002(1).
[2]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基础教育百校数字化学习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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