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08 14:12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汤伟军 点击次数:
一直以来,媒体的“评论”奉行“用事实说话”原则。这里其实牵扯到两个关键点:新闻的真实性以及“论”从“事”出,即如陈力丹教授所言,“用事实说话是个带有介词的动宾结构短语,核心是‘说话’,‘用事实’是方法”。由此可见,“用事实说话”的表述也存在着不少误区,比如将“事实”和“说话”割裂开来,但我们知道,在具体的报道文本或节目里,“事实”和“说话”是无法截然两分的。试图在“事实”的基础上说“说话”,这在很大程度上记者出于提炼的需要,以彰显新闻报道的深度与深刻。其次,就“事实”和“说话”的关系而言,两者是有主次之分的,“用事实说话”的理论表述,其重点在于“说话”,也即要给公众传达出作者的思想、观点和意见,“事实”是工具性的,是在“用”层面的问题。
但实际上,“事实”无疑具有主体性地位。即便是《焦点访谈》喊出“用事实说话”的主张,并以“新闻主体+主持人点评”作为其节目形态的时候。因此,所谓体现深度的“观点”的提炼,它实质是在事件的层层展示的过程中予以体现的,乃是“事实”在说自己的话,或者说,“事实即评论”,这样一来,记者只需要将复杂的新闻事实一一呈现给读者或观众,就好像你在剥一个洋葱,在层层剥离的过程中,也就传达了事件本身所包合的社会意义。
而笔者之所以在社交媒体环境下,强调评论的立场需要从“用事实说话”到“事实即评论”的转换,更为紧迫的缘由就如前所述,“事实”在社交媒体传播环境下的碎片化、不确定性,都使得建立在这样“事实”基础上的“评论”。问题丛生。而激烈的市场化竞争,往往使得我们不时“口痒”,为了一时之快,所谓时宜I生往往也就置于一旁了。
在这里,我特别赞同《人民日报》评论部吴焰提出的“真理”与“真相”的关系辨析,这实际也是在呼应“事实即评论”的观点。她这样说到:评论究竟是追求真理还是真相?毫无疑问,肯定是追求真理。可是现在,更感觉到评论要有力量,是要从追求真相开始,因为观点在于真相的挖掘。复旦大学投毒案,第一时间出来的时候要不要评?当时觉得信息量太少,不能造成—个舆论审判,可是不写,又是失语,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其实我们那天的评论更多的是内容是呈现事实,很少点评,我们现在感觉到这种关注就是态度,当你关注了这个事情,你本身已经在表达你的态度。老百姓都不是傻瓜,在你事实提供得越多的时候,他自己会作出—个判断。面对信息真假难辨的情况,媒体要发好声,不被事情忽悠。我们说真相可能更为重要,在越接近真相的时候,我们的立场和观点也就呼之欲出了。
回归专业主义的“事实”立场:一则个案
笔者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恰逢湖南临武城管涉嫌致死瓜农的新闻沸沸扬扬,又恰巧读到一家媒体的长微博评论《我们的社会病了,而我们无能为力》。评论中专门提及其中的城管当事人廖某某,据说他的胸牌被瓜农在临死前抓落,因此其职务、姓名才能为大家所熟知。评论猜想了廖的身份背景,“其三代之上必然有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他们“仍在生活的底层中艰辛地生存着”,但即便是这样苦难出身的廖,“为什么能对一个农民残暴地下手?那一刻,是什么主导了他的思想”?评论之所以言之凿凿,这其中当然体现了对于公平正义的诉求,以及社会情绪对于公权力的警惕,但评论被情绪、偏见牵着走,而缺少证实或者证伪的过程,可能契合了受众与市场,但实质却容易偏离媒体的专业立场。
媒体启动求证的专业追问,需要处理“快”与“慢”之间的关系。海量信息的快速传播,是媒体人所面对的网络情境,要对纷繁的时代发问,发出自己的声音和观点,但与其抢先一步,倒不如滞后半拍,先辨真伪,再论是非,多一些信息沉淀和交叉质证。但“快”与“慢”的辩证只是技术性的策略与步骤而已,我在这里更想说的是,面对变动不居的社会生活,媒体需要追问的究竟是什么?在突发的公共事件面前,读者需要的究竟是什么?这显然是在理念而非技术层面需要解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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