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28 10:18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刘可金 点击次数:
摘要:从21世纪开始,我国已逐步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新的历史任务必然对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提出新的要求。为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必须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管理。本文浅析行政管理概念,进而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与推进机构改革两方面阐述,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稳定运行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引言:当前我国的社会状态,正在从高度的同质性迈向低度的异质性,社会事务越来越繁杂,利益追求越来越多元化,与此相对应着行政机关面临的任务日益繁重。因此,行政机关不得不面对如何发挥行政治理的功效,实现社会的良善有序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之下,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势在必行。
一、浅析行政管理概念
1、我国的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作为一个在我国和其他国家使用范围很广泛的名词术语,无论是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还是公共机构、社会团体、经济组织等内部事务的管理,都被叫做行政管理。但是,作为一个社会科学研究的学科专有概念,我国理论界还是普遍把“行政管理”定义说成“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活动”。主要有:国家权力的运作过程;社会普遍存在的活动管理;主体和客体有着明确的规定性。
(1)国家权力的运作过程,是行政管理的实质。只有明确行政管理的实质,才可以明确的区分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活动同公共机构、社会团体、经济组织等内部事务的管理活动。这将有助于人们深刻地认识政府活动所具有的特殊性,人们能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行政管理的实质及其规律性。
(2)社会普遍存在的活动管理。行政管理是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组织活动,它属于一种管理活动的管理。要把行政管理同国家的立法活动、司法活动区别开来,就需要明确国家行政活动的管理属性,只有这样才能突显行政管理的“执行”功能,这将有助于更好地借鉴和吸收其他管理活动中的经验和作法,提高行政管理的操作和技术水平。
(3)主体和客体有着明确的规定性。行政管理活动的主体和客体有着明确的规定性,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行政管理活动也有着严格明确的规定。
2、行政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的首要目标是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工作是各类行政机构的一项经常性、主导性的工作。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是指对行政机构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监督检查,看其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否认真、正确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是否努力为人民服务,是否降低了行政成本。具体内容包括:
(1)依法依规办事。即在行政管理中是否执行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规定的程序办事,执行内部行政管理制度。
(2)完成计划。计划既是行政管理的目标,又是行政管理的指南,也是行政机构之间的一种定约形式。而评价行政管理效能的一个重要标准是定约的执行情况。
(3)合理。即在行政管理中合理有效地使用了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和条件充分发挥现有潜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取得理想的行政管理效能。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
1、精简统一
所谓精简,就是各级政府的规模要适度,人员编制和行政机构的设置要少而精;所谓统一,就是保持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过程的完整统一性。新时期有新的精简原则:必须严格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决定机构、层次、编制的多少,一律合并和撤销重叠和多余的机构、层次、人员;合理地放开一些权限,减轻工作负担,让企业、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去管理某些事务;提倡科学方法来建立和健全各种工作制度,让国家行政管理中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得以降低,提高工作效率。而任何国家都只能有一个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所以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无论权力下放、分级管理都不能破坏国家行政管理的完整统一性。遵循统一原则,各级政府必须以共同的总体行政目标为基础,坚持行政目标的统一性,进行目标同一的行政管理。在目标统一的前提下,建立政府内部的各层次和各部门,并依此明确它们的职、权、责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分解政府职能,从而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2、依法执权
中央与地方的权限长期以来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事权不清,导致权限不明和职能交叉。这样,行政效率必然受到影响,行政职能的发挥也受到了一定的损害。党的十六大提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新思路:既要有利于国家政权的统一,又要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原则,依法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行政管理权限。使得中央与地方的权限划分有法可依,这样依法明确规定中央政府的专省权、地方政府的专有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共有权等中央与地方的职责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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