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乡财县管乡用”成果 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工作
时间:2013-11-28 10:11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贺伏枚 点击次数:
湖南省湘乡市已全面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的乡镇财政改革工作。实行"收入上划、取消金库、支出统编、债务分担"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通过多年的运行,这种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新的管理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乡镇财政职能得到调整和完善,财政监督得到加强,理财行为逐步规范,乡镇财政困难有所缓解,乡村债务得到控制,有效地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这种管理体制完全符合全市推行的"乡财县管乡用"工作中提出的"预算共编、账户统设、资金统调、集中支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模式。
实行"乡财县管乡用"后,乡镇财政作为地方财政的管理者,做好财政内部监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现就"乡财县管乡用"后如何做好财政内部监督工作谈几点认识。
一、乡镇财政应发挥好管理监督并重的职能作用
"乡财县管乡用"后,乡镇的预算支出、项目建设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对农民的各项补贴等专项资金均要通过乡镇财政所管理报账。因此,乡镇财政必须发挥好管理和监督的作用。
首先,做好财政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乡镇财政预算在乡镇财政管理中占主导地位,预算一旦形成,就必须严格执行。这就要求乡镇在预算执行中不得随意改变预算支出科目,不得随意进行科目间的资金调整。主管人员作为管理者,应自觉实行自我监督,做到规范、公正。县级财政监督部门在履行内部检查时,要从预算的形成、执行、决算等方面全面检查,确保财政预算收支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其次,做好各类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监督工作。各类专项资金,有其特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围。在项目资金支出管理中,应严格按规定管理监督使用。乡镇财政要积极介入,超前管理。从项目形成、招投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项目决算、实行全方位监控。特别要制止与项目建设无关的费用,按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按规定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使项目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县级财政监督部门在履行内部检查时,重点应放在乡镇在各类专项资金收支管理中,程序是否规范,支出票据是否真实有效,相关部门是否按规定拨付了项目建设资金,有无滞留、挪用专项资金现象,有无随意改变资金用途等问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严肃对待,及时纠正处理,确保各类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财政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树立自我监督的管理意识
作为地方经济活动的主要管理者,乡镇财政在做好管理服务的同时,要有"孟德理财先正己"的自律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廉洁奉公,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财政管理内容,把财政监督纳入财政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内部监督约束机制。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国家将不断加大对农村的投入。这就要求乡镇财政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工作实际,对财政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进行研究总结,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办法,使财政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不断完善,日趋科学合理。
二是要切实抓好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的落实。我县自开展依法理财工作以来,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财政执法行为有章可循,因此,内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应是这些制度的贯彻落实。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要明确职责、规范程序,首先保证管理者自己不出问题。
三是牢固树立自我监督意识。要对财政管理工作实行"回头看"。检查以前处理过的财政行为是否正确合法,能否经得起监督检查。
四是乡镇财政所长在搞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定期对各分管业务人员的财政行为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最大程度地保证财政内部工作规范,程序合法,不出问题,树立乡镇财政在地方经济管理活动中的良好形象。
三、以财政内部监督为抓手,促进"乡财县管乡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财政内部监督是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法律赋予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乡财县管乡用"后,尽管乡镇的预算编制、资金拨付、日常管理等方面均受到上级业务部门的管理指导,但财政内部监督工作也应常抓不懈。
一是财政内部监督工作要由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长期以来,财政监督以事后监督为主,侧重于突击检查,忽视日常监督。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应将财政内部监督窗口前移,完善事前、事中为重点的全过程监管措施,实现突击性检查向经常性检查的转变,不断提高财政内部管理水平。
二是积极转变职能,变监督为服务,指导乡镇做好财政内部管理工作。县级财政监督部门要根据日常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用现场指导、纠正等办法解决乡镇财政管理中的不足。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典型案例,要及时下发通报,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防微杜渐,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加强与乡镇财政的联系,为乡镇财政从政策、法规等方面提供服务,支持乡镇做好财政监督工作。
三是完善跟踪监督机制,巩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成果。县级财政监督部门要从规范、纠正财政内部违规违纪行为入手,完善跟踪监督机制,督促乡镇落实整改措施,使财政内部监督工作收到实效,不走过场。
四是乡镇财政应做好管理、监督、服务三兼顾。乡镇财政不同程度存在重管理、轻监督的现象。随着"乡财县管乡用"工作的全面推行,乡镇财政对本级财政行为的监督职能也应加强。从预算执行、日常管理、项目资金收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的落实等方面,监督各项财政行为是否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程序是否合法有效,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管理,促进"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作者单位:湖南省湘乡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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