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2-05 10:26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孙晓雯 点击次数: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税收的地位和作用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本文从详尽的案例分析了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作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必须要分析研究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税收筹划,采取各种措施把企业的税负水平降低到最佳状态。
[关键词]税收筹划;建筑施工企业;营业税
[中图分类号]F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52-0100-02
1 企业税收筹划原则
1.1 合法性
这是税收筹划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区别偷逃税行为的根本所在。税收筹划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当纳税人有多种合法的可选择纳税方案时,可选择低税负方案。
1.2 目的性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降低税收支出。企业要降低税收支出,一是可以选择低税负,二是可以延迟纳税时间,有效降低资金成本。
1.3 筹划性
纳税人在进行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经营活动之前就必须综合考虑税收负担因素,明确国家的立法意图,设计多种纳税方案,并比较各种纳税方案的不同税负,挑选出能使企业整体效益达到最大的方案来实施。
1.4 综合性
综合性是指企业税收筹划应着眼于企业整体全局,综合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水平,以及综合经济效益,统筹规划。税收筹划只有从企业财务计划、企业计划这些整体利益出发,趋利避害、综合决策才能真正达到目的。
2 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2.1 把好合同签订关,利用不同税目进行筹划的技巧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签订各种经济合同。每个经济合同的内容、价格等往往会影响税负,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应该考虑其条款对税负的影响。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适用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适用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也就是说,在企业拥有施工资质的情况下,通过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就可以利用税率的差异,达到节税的目的。
例1:建设单位甲有一项工程由工程承包公司乙组织安排施工单位,最后施工单位丙中标,并直接与甲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承包金额共一亿元,甲另外支付给乙400万元的中介服务费,在这个业务流程中,对于工程承包公司乙来说,是以一个服务性公司而不是建筑单位出现,乙公司所提供的组织协调服务则应按营业税的“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则乙缴纳营业税(城建税等附加暂不计算)为400万元×5%=20万元。 若乙企业对该业务进行纳税筹划,与甲直接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承包金额为1.04亿元,之后乙将工程转包给丙,转包金额为一亿元,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所以,乙应纳营业税×3%=12万元。这样,乙公司可以节税8万元。
例1说明签订与工程相关的合同时,应避免单独签订服务性合同。同时,在签订总包与分包合同时,应注意合同条款的严密性与完整性。 这样,利用不同税目的税率差异,可为纳税筹划提供操作的空间。
2.2 建筑施工企业所用原材料的筹划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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