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组织创新的路径与逻辑(上) (4)
时间:2016-03-18 11:43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 姜长云 点击次数:
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脱颖而出的协会,实际上是一个高度异质性的群体。其中有些属于行业协会,有些实际上是不规范运作的合作社,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前或实施初期,表现得尤为明显。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以不规范运作的合作社形式存在的协会占农民合作社总数的比重已明显减少,更多的协会具有农产品或农业产业化行业协会的性质。许多农产品行业协会或农业产业化行业协会,成为农业产业化过程中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经营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横向一体化、纵向一体化,加快产业链、价值链升级,增强产业链、产业组织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重要依托(案例3)。
有些地方适应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解决某些特殊问题的需要,出现了由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联合形成的产业联盟?,借此深化农业产业化组织之间,乃至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政产学研之间的分工协作、资源整合和联合创新。如2009年成立的中国花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010年成立的湖北油菜产业联盟和2011年成立的黒龙江省食用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从2009年开始,北京市昌平区12个合作社发起组织了合作社产品销售联盟,通过代销和直销两种方式,实现合作社抱团销售。2010年,北京绿色有机农产品展销中心与内蒙古兴安盟50家企业、专业合作社结成了销售联盟。
迈克尔·波特认为,产业联盟可以为企业带来一些好处,包括通过共同营销、共同生产零组件、或组装既定规格的产品,建立经济规模或学习相关经验;接近当地市场,获得所需技术,或符合相关本土化规定;分摊风险。高明的竞争者会利用产业结盟来改变竞争的游戏规则。结盟可以保持本身的独立性,强化、延伸本身的竞争优势;还可以减少巨额的购并成本,能抵消生产成本过高或技术落后等缺点。[2]从国际经验来看,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脱颖而出的产业联盟,是针对产业共性问题,实现外部性内部化的重要方式,有利于节省交易费用和组织成本,推进组织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进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学习效应;但其更重要的作用还在于,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创新能力,甚至打造富有竞争力的产业链。
案例3JS市养蜂产业化协会是由全市从事蜂业(包括养蜂、蜂产品、蜂机具、蜂用饲料、蜂药等)生产、经营、加工、管理、科研等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经民政部门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群众性社会团体。2001年,协会有个人会员473人(户)、团体会员55家(包括7个蜂业公司、5个加工厂、7个蜂产品经营部、36个养蜂互助合作社)和193个养蜂联合体。在养蜂业市场竞争曰益加剧的背景下,传统的小而全的生产方式,导致蜂农获取新技术难、获取市场信息难、获取资金难、降低成本难、产品销售难,进而导致蜂农产品质量低、收益低,农民养蜂增产不增收。因此,要促进养蜂业再上新台阶,必须加强蜂农之间及产、供、销各环节之间的联合,借此形成规模和质量优势,推进加工增值并提高效益。JS市养蜂产业化协会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以协调、服务为手段,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蜂农合作组织为桥梁,把广大蜂业科技工作者、生产者、经营者联合起来,形成一个产、供、销一体化的现代蜂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为有效地发挥协会作用,该协会建立了协会一会员一蜂农三级组织体系。其中,36个合作社和193个联合体居于重点地位,在协会和蜂农之间发挥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
无论是在农产品行业协会、农业产业化行业协会,还是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形成的各类产业联盟,其运行绩效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无核心企业,核心企业能否在建立成员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能否在实现组织目标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因此,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实际上为更好地发挥核心企业作用提供了一个平台;对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的引导支持,要把支持核心企业发挥作用作为重要取向。当然,政府通过有效引导、支持和监管,确保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的独立运作、规范运作和产业联盟运作的市场导向,也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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