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12 15:12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潘丹,应瑞瑶 点击次数:
根据上述模型设定和相关统计数据,本文测算资源环境约束下的我国农业Malmquist-Luenberger生产率指数及其分解成分,同时为了检验资源环境约束对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测度结果的影响,本文也估计了忽视资源环境约束的传统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及其分解情况。以下给出两种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具体分析。
4.1总体特征分析
显示1998-2009年我国考虑资源环境约束与不考虑资源环境约束两种情形下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分解情况。
(1)考虑资源环境约束下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明显低于不考虑资源环境约束的传统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值,忽视资源环境约束而进行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评价是失真的。在不考虑水资源消耗和农业面源污染约束的情况下,1998-2009年期间,中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Malmquist指数)的年均增长率为5.1%;而当考虑水资源消耗和农业面源污染约束后,中国农业在1998-2009年间全要素生产率(Malmquist-Luenberger指数)年均增长2.9%。Fare等的研究指出:两种全要素生产率值测算结果的差别关键在于“好”产出与“坏”产出相对增长率的大小[24]。当资源投入一定时,“好”产出增长率高于(低于)“坏”产出减少率,则Malmquist-Luenberger指数小于(大于)Malmquist指数。考虑资源环境约束后农业Malmquist-Luenberger指数的显著下降说明我国农业发展中“好”产出增长率低于“坏”产出减少率,我国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以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大量消耗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增长。
(2)如果忽视资源环境约束,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测算结果将会较大地高估技术进步的作用,也会高估技术效率的恶化程度,从而可能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模式及其蕴含的政策含义产生误判。在不考虑资源环境约束的条件下,农业技术进步年均增长率为7.1%,对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为101.90%,农业技术效率年均增长率为-1.9%,对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为-1.90%;而当考虑资源环境约束时,农业技术进步年均增长率为2.8%,对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为99.94%,农业技术效率年均增长率仅为0.1%,对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为0.06%。
4.2区域差异分析
分别显示不考虑资源环境约束与考虑资源环境约束下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分解情况。
(1)在不考虑水资源消耗和农业面源污染影响的情况下,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在1998-2009年间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年均增长率分别为8.1%、4.1%和2.9%;而当考虑了水资源消耗和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后,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在1998-2009年间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年均增长率分别下降至5.7%、2.1%和0.7%。
(2)我国中部和西部地区无论是考虑资源环境约束还是不考虑资源环境约束,其农业全要生产率均低于东部地区。这意味着我国中部和西部地区呈现出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和资源消耗、环境破坏的“双重恶化”情况。因此,我国中部和西部地区如不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其所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将会更加严重,有可能会引起资源环境灾难。
4.3省际差异分析
上述来自区域之间平均意义上的分析无法揭示资源环境约束下省际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具体变化特征。由于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反映的是相对效率的评价状态。因此,需要通过考察各省份的排名变化情况来反映资源环境约束对省际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表5列出了1998-2009年我国各省份考虑与不考虑资源环境约束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平均值及其排名变动情况。可以发现:
(1)在不考虑水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约束下,1998-2009年间,我国农业Malmquist生产率指数排名前5位的省份依次为北京(1.1682)、浙江(1.1498)、海南(1.0881)、上海(1.0827)以及福建(1.0786),后5位依次为青海(1.0255)、新疆(1.0240)、云南(1.0226)、贵州(1.0217)以及广西(1.0192)。可见我国农业Malmquist生产率表现较为突出的多为东部省份。农业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以上的有北京、浙江、海南、上海、福建、吉林、山东、河北、天津、江苏、广东等11个地区,其余19个地区的农业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2)在考虑水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约束下,1998-2009年间,我国农业Malmquist-Luenberger生产率指数排名前5位的省份依次为北京(1.1567)、上海(1.1174)、海南(1.0685)、浙江(1.0517)以及江苏(1.0516),后5位依次为陕西(1.0075)、内蒙古(1.0057)、新疆(0.9984)、青海(0.9897)以及贵州(0.9786)。农业Malmquist-Luenberger生产率指数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以上的有北京、上海、海南、浙江、江苏、广东、天津、福建、吉林、重庆、辽宁等11个地区,其余19个地区的农业Malmquist-Luenberger生产率指数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以下,可见我国有63.3%(19/30)的省份农业Malmquist-Luenberger生产率指数处于低下水平,
(3)与不考虑水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地区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排名相比,我国考虑水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约束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排名出现了一定的变化。大多数的省份,如河南、山东、河北、宁夏、青海、福建、吉林、内蒙古、新疆、贵州、浙江、甘肃、陕西、湖南、湖北等省份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排名都出现了明显的下降,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山东省,其排名下降了8位;重庆、江苏、广东、四川、天津、云南、广西、上海、辽宁、黑龙江等省份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排名则出现了比较明显的上升,其中重庆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排名上升了11位;北京和海南两个地区的排名没有显著的变化。正如Fare等的研究指出:两种全要素生产率排名的变化反映出各地区“好”产出与“坏”产出相对增长率的大小:排名上升的地区“好”产出(农业产值)的增长幅度高于“坏”产出(农业面源污染)的减少幅度,排名下降的地区“好”产出(农业产值)的增长幅度低于“坏”产出(农业面源污染)的减少幅度。由此可见,目前我国以京津沪三大直辖市为代表的东部省份农业产值的增长幅度高于农业面源污染的减少幅度,农业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较为协调;而传统的农业大省(如河北、山东、河南等)以及西部偏远省份(如青海、宁夏、新疆等)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带来了大量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农业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较不协调。
4.4农业资源环境生产前沿面和最佳实践者
以上分析得到了各省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情况,但同样令人感兴趣的问题是哪些地区处于资源环境的生产前沿面上从而成为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最佳实践者”,即哪些地区在推动着生产可能性边界的外移和引领着农业资源环境技术的创新。为了寻找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最佳实践者”,Fare等提出了以下3个判断条件:MLEFFCHt+1,t>1,Dt0(xt+1,yt+1,ut+1;yt,-ut)<0,Dt+10(xt+1,yt+1,ut+1;yt,-ut)=0;式中第一个条件表示生产可能性边界向更多的“好”产出和更少的“坏”产出方向扩张;第二个条件表明t+1期的投入在t期的资源环境技术结构下是不可行的(即前沿技术进步已经发生);第三个条件意味着“资源环境技术创新者”必须在当期生产可能性边界上。只有同时满足上述3个条件的省份,才能被确定为“最佳实践者”。
北京(11)、上海(11)、海南(11)、重庆(11)、江苏(9)、浙江(9)以及福建(9)表现最为突出。特别地,北京、上海、海南和重庆4个地区11年一直处在生产前沿面上,说明这4个地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更注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保护。从地区分布来看,东部地区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最佳实践者的省份数目明显多于中部和西部地区。除重庆之外,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其余省份都落在了生产前沿面的内部,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并不理想。
5、结论与启示
传统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测算方法很少考虑到与农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资源和环境约束,从而有可能对农业经济增长的绩效产生误判,导致政策误导。为了弥补这一缺失,本文将水资源和农业面源污染同时纳入农业全要生产率的分析框架,运用Malmquist-Luenberger生产率指数测度了资源环境约束下我国30个省份1998-2009年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情况,得出以下结论:
(1)考虑资源环境约束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显著低于传统不考虑资源环境约束的测算结果,这意味着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已经对我国的农业发展造成了较大的效率损失,我国的农业经济增长呈现出以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大量消耗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同时不考虑资源环境约束将会高估技术进步对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程度,也会高估技术效率的恶化程度,从而可能对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模式及其蕴含的政策含义产生误判。
(2)从区域视角来看,资源环境约束下我国东部地区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同时东部地区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最佳实践者的省份数目也明显多于中西部地区。这说明我国中部和西部地区农业发展的成就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大规模农业资源的投入,并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所取得的,呈现出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和资源消耗、环境破坏的“双重恶化”情况,面临着农业增长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艰巨任务。
(3)从省际差异来看,目前我国以京津沪三大直辖市和海南省为代表的东部省份农业经济发展受资源环境约束的影响较小,而传统的农业大省(如河北、山东、湖南等)以及西部偏远省份(如青海、宁夏、新疆等)农业经济发展受资源环境约束的影响较大。转变这些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努力提高其农业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的协调性已刻不容缓。
上述结论的政策启示如下:
(1)正确评价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绩效必须在传统的农业全要生产率基础上考虑资源和环境约束,只有将资源环境约束和农业经济增长目标统一起来,重视农业经济发展中的资源环境代价问题,才能使农业经济朝着“又好又快”可持续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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