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14 10:10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安静 点击次数:
摘要:甘孜藏区是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最多的地区之一。我们继承祖先的物质财富,也要守好祖先的精神遗留,搭建以政府为主导的甘孜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平台是具有深远意义的举措。
关键词:甘孜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行政;保护
中图分类号:G122
甘孜藏族自治州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康巴藏文化的发祥地之一,拥有丰富厚重、种类繁多、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2005年以来经过几年的努力,共挖掘整理400多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成功申报21个国家级项目、55个省级项目、87个州级项目、432个县级项目,成为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最多的地区之一。[1]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甘孜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2条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5.传统体育和游艺;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无形智力成果,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无形的和有形的,例如:我国侗族大歌、粤剧、格萨尔等都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2]
我国于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下文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对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于推动中华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具有深远的影响,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始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阶段,对于各级政府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意味着政府行政执法有了根本依据。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我国目前已经建立起包括宪法、民法、经济法、刑法等在内的各项部门法组成的综合法律保护体系。
一、甘孜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困境及政府采取的措施
针对全球整体现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先生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受到工业化、城镇化、移民、武装冲突、环境恶化、过度旅游等导致文化统一化因素的严重威胁。虽然近年来全国包括各省不断加强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但一些独一无二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消亡,我们面临着严峻挑战。
(一)甘孜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困境
1.甘孜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修复历史的重任
众所周知,十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导致全国很多文化遗迹都毁于一旦,全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受到重创,很多传统文化都被当做“封建糟粕”借“破四旧”之风铲除。甘孜藏区也未幸免于难,很多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销声匿迹。要修补这一历史断层并非一蹴而就之事,需要政府、民间组织在内的诸多力量共同努力。
2.经济全球化导致个别地区为追求经济效益而盲目破坏文化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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