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15 09:42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郭家栋等 点击次数:
摘 要 不良资产对整个金融领域的影响不容忽视,数额巨大的不良资产, 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短缺, 严重影响了经济的稳定发展。而我国目前尚不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于我国商业银行不断增长的不良资产有重要的影响。因此, 建立一套内外结合、全面统一的法律体系,依法确保商业银行高效经营,对于维护我国金融系统的稳健运行,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不良资产 商业银行 法律控制
基金项目: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建设项目(J50504);上海市社科项目(2009BJB031);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上海理工大学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作者简介:郭佳栋,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银行管理,金融法;孙英隽,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银行管理、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6-265-02
商业银行作为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枢纽, 在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历程中,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规模也逐渐增加,这其中有着较多复杂的原因,不良资产的增加对于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提出了新的挑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银行业改革的深度和力度,不良资产已经成为中国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沉重包袱。法律,作为当代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法治化进程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已经建立的当代中国,建立健全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创新管理手段,增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及法律控制,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提高国际竞争力,不断朝着更高的目标迈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新形势下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及新特点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飞速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就,经营业绩稳步提升,通过不懈的努力和卓有成效的改革,商业银行在降低不良资产率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突破,在预防和处理方面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总量大、余额高、消化难的问题依然存在。截至2013年年底,商业银行5921亿元的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99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比年初上升0.05个百分点。在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其不良资产的总量也比较高,如何控制不良资产的规模,以及对现有不良资产的合理处置,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加强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法律控制是创新管理的新模式。
在当前商业银行竞争不断加剧的形势下,商业银行不断创新经营模式,大量新型金融业务不断出现,以及由于资源禀赋等的差距,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商业银行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不良资产与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相比,呈现出东低西高的趋势。与此同时,在不同期限种类的贷款中,相对而言中短期贷款的不良资产多于长期贷款,外币贷款的不良资产远远少于人民贷款。在当今商业银行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之下,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势,应对不断增加的外资银行的冲击,应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创新不良贷款的处置模式,对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从而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从法律角度探析不良资产的形成
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推动作用,涉及到社会经济的各行各业,在一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也起到了重要的资金保障作用,因而,不断增加的不良资产规模有着比较复杂的综合原因。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尚有差距,金融法律环境仍需不断改善,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管理的水平与国外相比也存在较大差距,多方面的原因共同导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规模不断增加。在深化改革的重要阶段,经济关系较为复杂,经济形态以及社会结构快速变化,而在金融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金融信用体系未完全建立,法律空间仍存在一些漏洞需要进一步完善改进。
首先,与其他法律制度相比,信用法律制度存在较大的完善空间,大部分企业的信息披露仍不规范,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的指引下,尤其在新《公司法》修订实施以后,对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甄别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商业银行不能很好打的了解企业资产流向,不能对企业的经营行为有较好的认知,这就为企业利用虚假财务信息骗取银行信用提供了可乘之机,而银行同业之间对同一借款人的交易信息难以及时共享,借款人便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通过在多家银行申请贷款而获得超过其自身偿债能力的贷款。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在放贷之后,往往无法对企业的贷款资金流向和用途进行很好的监督。
其次,与日益发展的金融市场相比,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进展缓慢,存在较大的时滞性,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多比较重要的法律法规亟待完善,征信系统仍存在较多的盲点和漏洞,大量涌现的金融创新产品,导致在一些方面商业银行在部分环节缺少法律规制,法律风险较为突出。
再次,与其他行业法律体系相比,金融法律体系的部分法律制度,法律层次以及法律效力较低,较多的制度是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法律风险的控制影响十分有限,进一步加强我国金融法律立法进程,不断完善我国金融法律体系,使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中以法律为准绳,如何通过较好的信贷法律体系来逐步解决较大的不良资产规模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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