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型毒品犯罪概述
1、新型毒品的概念
国际禁毒公约所规定受到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属于毒品。在我国的《刑法》中也明确指出了毒品的本质,它是指海洛因、鸦片、大麻、吗啡、冰毒、可卡因和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造成人们上瘾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按照毒品的制作工艺,可以将毒品分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传统的毒品是指制作程序和工艺比较简单,是直接从毒品原植物中提炼或者对天然的毒品进行加工二形成的半合成毒品,例如大麻、鸦片等。新型毒品主要是指通过人工化学合成的兴奋剂和致幻剂类毒品,它是受到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管制的并能够直接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起到作用,能够使人抑制或兴奋,如果连续使用,就会造成人出现对精神药品的依赖,例如摇头丸、K粉等。
2、传统毒品与新兴毒品的区别
在歌舞娱乐等场所,新兴毒品非常的泛滥,与传统毒品相比,它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区别:①制作方式的区别。传统毒品是从原植物中提炼出来的,而大部分的新型毒品都是通过人工合成的化学合成类毒品;②服用方式的区别。传统毒品一般都是采用注射式或吸烟式等方法,新型毒品则是采用鼻吸式或口服式,具有很强的隐蔽性;③对人体作用的区别。传统毒品,例如鸦片、海洛因等主要是对人体产生镇静、镇痛的作用,而新型毒品能够对人体产生抑制、兴奋、致幻的作用;④产生危害的区别。传统的毒品犯罪一般都是在吸食前,出于对毒品的强烈渴求,而为了取得毒资而去做一些犯罪行为,新型毒品一般是在吸食后出现兴奋、抑郁或幻觉等精神上的症状,这将会导致吸食后在行为上出现失控而导致暴力犯罪。
3、新型毒品犯罪概念
目前,我国对新型毒品并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规定,而是通过例举的方式,散见于我国和国际公约禁毒方面的法律法规。学界对此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都是仁者见仁。虽然学者对毒品的概念有所研究,但是从整体看来,新型毒品犯罪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从广义上来说,毒品犯罪是指违反毒品原植物、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参与危害社会和人民的毒品活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的行为。毒品行为不仅包括有关禁毒法律法规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还包括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从狭义上来说,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对毒品管制的法规,而从事与毒品相关并严重危害到社会秩序和人民健康的行为,应接受刑事上的处罚。这里指的毒品犯罪行为包括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收刑罚处罚性、刑事违法性,这三个要素必须都要具备。
二、新型毒品犯罪的特点
1、种类繁多
新型毒品的种类在不断的增多。目前,我国除了普遍滥用冰毒、摇头丸等毒品,而且还新增了咖啡因、K粉、安眠酮、三唑仑等毒品,而且在种类上还有日益增多的趋势。
2、制作工艺更加高超
在我国的偏僻地区,有许多的不法分子制造和储藏毒品,非常注重生产过程中的排污和管理,将许多易让人产生怀疑的环节在偏远的地区进行。许多的不法分子已经掌握了先进的化学方法来制作毒品,而且在制作毒品的配方和工艺上比较简单。
3、适用范围广
在涉毒犯罪中,新型毒品已经成为犯罪的主流,从许多的统计数据显示,可以看出传统毒品由于受到监管、法律和种植上的制约等原因,已经出现了衰落,然而新型毒品是采用化学的方法提炼而成,因此需要制作的周期短,生产快。
4、危险性很强
由于新型毒品的种类多,发展非常迅速。但是社会大众对新型毒品的危害性还没有真正的认识到,从而使新型毒品能够容易传播和使用,让许多的年轻人深受其害。
5、网络化明显
许多的不法分子非常狡猾,了解到年轻人是新型毒品主要的消费对象,而利用年轻人喜好上网的习惯,而充分利用互联网为销售毒品的工具,通常以密码或暗号的方式在网上进行交易、结账。而许多国外的不法分子,也利用邮件的方式将毒品配方和原料送到国内,从而加工新型毒品。
6、消费群体年轻化,场所扩大化
目前,在娱乐场所经常会出现许多的毒品,从而使一些青少年逐渐成为侵害的对象。由于青少年好奇心墙、自制力差、经济不独立,因而很容易受到周围伙伴的影响而走上吸毒或贩毒的道路。
7、隐蔽性强
大部分犯罪分子都有很高的警惕性,逃避打击能力非常强,一般情况下,主犯都是在母后操纵,并不指示一些常规性的制贩犯罪活动,其目的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因此犯罪行为非常隐蔽。
三、新型毒品犯罪的原因
1、对新型毒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以前对杜平的宣传主要都是针对纯度高、危害大的毒品,例如鸦片、海洛因、大麻等,而摇头丸等新型的毒品是在今年才开始发展的,因此,许多的群众对新型毒品的认识还有很大的缺陷。针对这个问题,许多专家认为,长期以来,由于整个社会对享受性方面的认识和错位宣传,而在无形中促进了新型毒品的发展。因此,我们应尽快调整禁毒模式,将禁止传统毒品的目标转向新型毒品。
2、对新型毒品的界定不明确
在《禁毒法》和《刑法》的规定中,指出了我国毒品的种类和特点,但是并没有形成书面的方式限制其他毒品,而新型毒品都被涵盖在书的范围内。另外,学术界和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认知的敏感度上,与司法部门还没有够衔接起来,因此,在立法的方式上还不明确。
3、法律制约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对于新型毒品,在法律法规上还比较滞后,对司法解释的可操作性比较差,从而导致司法机关在面对猖獗的新型毒品犯罪活动而依法性差,这将会导致惩治力度削弱。虽然我国在司法层面对毒品的查禁和打击力度比较大,但是缺乏对新型毒品犯罪的刑事立法,而对打击的力度有很大的阻碍。这主要表现为:对罪名的规定不够科学,向修改、废立相关罪名。还应在法律规范中增加非法持有毒品组和非法制造、运输罪,对于强迫、骗取、引诱他人吸毒的行为应归入强迫他人吸毒罪。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对这些犯罪行为设定具体的追诉标准,从而导致司法机关在实践中难以有效的追诉犯罪行为。
4、巨额利润的诱惑
新型毒品是一种低成本、高利润的犯罪。目前我国拥有非常丰富的化工原材料,而且价格比较低廉,这就使制贩新型毒品的成本降低,但是在市场新型毒品的销售价格却非常高。巨额的利润带来的诱惑,使许多的犯罪分子铤而走险。甚至在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的过程中,也经常发生暴力抗法的恶性事件。
四、结语
毒品问题关系到社会安定、社会团结以及人民的身心健康,因此,要加大打击新型毒品犯罪的力度。面对当前国际毒潮泛滥、国内涉毒的情况也比较严重,使新型毒品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虽然禁毒工作非常复杂、艰巨,而且需要长期进行,但是为了我们幸福的明天,一定要敢于、勇于遏制毒品的蔓延,不畏辛苦打击毒品犯罪,从而确保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