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18 13:18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周咏梅 点击次数:
再次,一些民族企业管理者危机意识不够,管理能力有待提高,世界眼光不足,只注重眼前利益。一些民族企业为了获得短暂的发展,与外资合作。这种合作往往并不是建立在对投资方的深刻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以为自己有了跨国公司的支持就可以轻易进入世界市场。而我国很多与外资合作的企业,后来逐渐丧失自主权,乃至被跨国公司完全吞并的现实例子,一次次地证明民族企业企图以跨国公司为靠山,而放松公司内部的自主发展,结果只会丢了公司自身。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民族企业管理者不能对跨国公司的性质有一个很好的认识,幻想着利用外资满足于当前利益,而忽视了公司长远的发展。同时,这些管理者尚未树立一种危机意识,为当前自己有钱赚就沾沾自喜,没有认识到外资跟自己合作,并不会将其核心技术转让,自己获得的利润是微乎其微的。也没有看到自己的市场占有正慢慢被他方吞噬。而一些企业也利用自己的发展合并一些企业,但很多都是一些处于下降阶段的企业,这与跨国公司企业吞并我国龙头企业有很大区别。
三、应对民族企业面临挑战时应采取的策略
首先,限制外资进入规模,合理引导外资投向。因此,我们在政策与口号上仍然坚持欢迎外资的同时,要根据我国工业化和民族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增强中国国际竞争力的要求,对外资的进入要加强管理与控制,降低外资的使用规模。引进外资要注意提高质量,优化投资方向。一是应大力引进深加工和技术密集型项目,改变目前一般加工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占引资主导地位的局面。二是立项审批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以及高新技术领域和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从而优化产业结构。
其次,有效发挥国内企业作为技术进步主体的作用。我国国内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资本不足,缺乏研究和开发能力,因此,迅速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实力,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主体,是我国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要特别注意建立面向市场、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和融资能力的企业集团,使其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与此同时,在技术引进的过程中,国内企业要注重技术引进的整体性和对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此外,国内企业应与外商建立灵活的联系机制,与外商保持一种长期的供销合作关系。尤其在高科技外商投资项目上,应坚持由我方参股的原则,并鼓励本国科研人员在合作中多搞发明创造,保证我国企业参与高技术项目的建设,促进对国外技术的消化与吸收。
再次,国家应该规范招商引资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掌握国民经济的主要命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外资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管。我国现行的招商引资法律法规主要是靠给予外商的优惠政策来吸引外资。由于国民待遇原则是WTO的基本原则之一,加之《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也要求成员国不得实施与国民待遇原则不相符合的投资措施,我国作为WTO成员国,必须在过渡期内逐步调整现行招商引资法律,最终既要消除对外商在形式上或事实上的各种歧视性做法,也要取消“超国民待遇”的做法,给予外国投资者以国民待遇,使内外资企业在税收等方面处于完全同等的地位。
另外,要加强对跨国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要严格限定合资资金必须按时到位;防范外商以高估进口投资品、物料价格和低估出口产品价格的手段来转移利润,造成中方利益的流失;杜绝各种形式的假合资,督促合资企业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违犯我国法律、搞不法经营的外商应依法制裁。要按照我国的国情和国际经济活动的惯例合理规范外商的投资经营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和民族工业的利益。目前,应着重解决在利用外资过程中如何保护国产名牌的问题,不能轻易放弃对已有一定声誉和影响的原有名牌的控制,应该有勇气维护名牌,同外商竞争,在竞争中找到自己的合理归宿,而不是被对方接管以后,任人宰割。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与对外开放相结合的方针。这一方针也告诉我们,内因起的是主导作用,外因只是条件,通过内因起作用。同样,应对全球化带给我国民族企业的挑战,首先,企业自身要保证内部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提高管理水平,这样才能在利用外资和进行国外投资时掌握主导权。另外,引导民族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取胜,政府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可盲目引进外资,规范招商引资制度,为民族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更为有利的环境,并鼓励民族企业不断创新。总之,壮大国内企业发展,进而维护我国经济安全需要多方面的努力,积极应对全球化提出的挑战,已经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93.
[2]孙居涛.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的改革开放[J].江西社会科学,2003.2.
[3]邵望宇.论经济全球化与我国改革开放(下)[J].国际商务研究,1999.2.
联系方式
随机阅读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