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4 17:10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全中奇 点击次数:
20世纪70年代初,两位著名的经济学家爱德华·肖和罗伯特·麦金龙几乎同时提出“金融抑制”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只有进行金融深化才能改变经济欠发达状态。“十二五”期间,我国必然会加快金融深化改革。这是明智的选择,也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经验均表明,如果金融部门的过度放松,则很有可能引发各种潜在的金融风险,所以,我们应当结合我国金融深化改革战略来降低金融风险,实现金融市场稳定和安全发展。
金融深化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安排合理,金融深化就能够促进金融产业发展,动员金融资源为经济发展服务;但是,如果金融深化的措施不恰当,则会对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产业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引发系统性的金融危机。从我国金融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的角度来考量,金融产业未来潜在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严密防范金融产业过度膨胀的风险。金融深化要求的金融自由化可能引起金融过热和金融体系过度膨胀,使金融部门交易、商品交易和物质生产之间形成“倒金字塔”结构,造成虚拟资本的运行脱离实体经济。当金融产业过度膨胀的时候,有可能引起特定经济部门过热,如房地产出现“非理性繁荣”和民间借贷资金过分逐利,在一定程度上干扰经济运行。
第二,要谨慎防范金融产业被外国资本控制的风险。为了确保金融稳定有序发展,我国金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了市场准入限制,但这些都是暂时的,金融开放和金融国际化是大势所趋。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不但增加了国际金融风险向国内传播的渠道,而且会对本国金融企业形成巨大冲击。当前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金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仍然较弱,要谨防跨国金融巨头会以较低的代价攻城略地,甚至控制战略性的关键领域。
第三,要着力预防金融动荡和危机的风险。在金融体制不健全、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的情况下,金融创新和金融衍生品的过快发展有可能导致金融部门的不稳定,甚至从金融过热演化为金融危机。此外,对外资放松限制和过快开放资本账户,国际游资投机活动引起的频繁的大规模资本流动对国内金融体系形成潜在冲击也不容忽视。正如著名经济学家让·梯若尔所指出的那样,“新生危机总是出现在金融自由化和较大规模的资本流入之后,尤其是解除对资本流出的控制(主要的资本流动形式)导致大规模和快速的资本流入。”尽管金融深化引起的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孕育了金融危机,但金融深化既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进程,又是其必然要求。论文发表我国《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从不同方面明确了“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重点任务,充分显示了加快金融深化改革的能力和决心。根据我国金融发展的现实状况,应该从如下方面采取措施推进金融深化改革和防范金融风险。
首先,坚定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稳步实现金融深化。当前我国金融发展滞后和金融风险等问题,只有通过金融体制改革才能解决。从金融制度演进的角度来讲,我国的金融深化改革首先应该加快建立现代市场金融体制。具体内容包括: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建立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理顺金融市场价格体系,重新定位金融的功能,实现从传统的产业金融向现代商业金融转变;加快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市场全面、均衡、一体化发展;适度放松资本管制,积极谨慎开放国内资本市场。在上述过程中,必须按照渐进式开放原则确定改革的时机、次序和重点,做到有管有放、整体协调和逐步推进。
其次,坚决加强金融监管,高度防范金融风险。我国金融深化改革的大方向是减少过多的人为干预,但同时也需要高效的监管。在逐步推进金融深化的过程中,我国相关部门必须密切协作,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现代金融市场具有自我约束功能,政府应该大力发展行业自律性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引导和监督这些结构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并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定期的内部稽核机制。在规则制定和实施、信息传递和共享、财务披露和公告等方面,相关部门需要加大力气提高执行能力,防止金融部门出现风险。总之,鉴于现代金融市场的特点,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金融预警系统、金融监管体系和危机应对机制,将金融风险及其负面影响控制在最低容忍度以内。
最后,积极参与国际协调,改善国际金融环境。全球金融体系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局面已然形成,国际金融协调已然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防范金融风险和稳定金融秩序不可或缺的手段。无论是宏观金融货币政策协调,还是微观金融市场监管合作,都是扩大金融影响、捍卫金融利益和确保金融安全的需要。中国应该积极主动参与各种形式的国际金融协调,促进全球金融体系向公正、平等、均衡、稳定方向发展,塑造良好的国际金融生态环境。除了积极参加全球多边金融协调之外,我国还应该促进区域和双边的金融合作,以推动我国金融改革和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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