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9 09:21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赵心欣 点击次数:
4.有效发挥金融监管职能
①加强对金融价格套利行为的监控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采取的是外汇管制体制,因此由金融价格套利引发的金融风险的影响力并不大,但是随着外汇管制的日益松懈和解除,其风险逐渐显现,且日益突出,因此为最大限度的降低金融风险应做好下述几点工作:
一是应提高对金融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根据实际需要对经济结构加以适当的调整,并通过实时监测系统掌握本币汇率、利率的动态变化,同时有效监督和控制短期资本的动向,并予以正确分析和预测,采取应对措施,以此避免产生经济泡沫,或者防止其进一步扩展和膨胀,进而降低金融风险。
二是应针对金融风险建立一套完善的预警机制,由于金融价格套利行为的发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金融市场中价格关系的失衡,因此应明确、全面的制定风险预警指标,然后根据实时的动态监测结果与之相比较,若出现风险指示,如国内短期资本流动性过高、信贷扩张加剧、财政赤字攀高、国际收支失衡等,都应予以高度重视,并全面、透彻分析现状,找出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以此降低金融价格套利引发的风险,尽量减少风险对金融经济的冲击,从而保障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②强化金融监管体制和实务协调
新形势下,金融经济已全面开放,朝着全球化和一体化方向发展,显而易见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模式已适应不了市场发展要求,因此应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体制和金融实务的协调,既要加强国内金融监管制度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也要充分协调与国际金融市场中发达国家和各个监管组织的关系,通过内外关系的有效协调,既可以减小彼此间的金融制度差异,减少金融制度套利的发生机会,又可以有效监控金融市场的犯罪活动,并取缔对金融经济稳定有重大负面影响的金融制度套利行为。但是在处理金融制度套利问题时应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考虑效率的同时也应兼顾稳定,同时立足于我国金融经济的实际情况,应对现有的金融制度加以完善,保证其明确、可行、透明、全面,以此降低诱发制度套利的机会。
5.提高金融监管者的综合素质
加入WTO的重大举措促使我国加快了金融开放和改革的进程,虽然金融套利行为的阻碍因素有所减少,活跃度降低,但其对我国金融经济稳定的威胁依旧不容忽视,而金融监管者的自身素质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性的意义重大,因此监管者应充分借鉴金融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强化金融监管意识,提高金融风险警惕性,努力学习国际金融规则和管理知识,深入掌握国内金融实情,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监管模式,以此提高自身素质,有效发挥监管职能,活跃金融市场。
结束语
总而言之,金融套利行为是一把双刃剑,拿捏好其利弊十分关键,因此我们应加强金融市场的基础建设,优化其主体结构,并推动其进一步实现自由化,同时提高监管者自身素质,有效发挥监管职能,从而降低金融套利行为的负面影响,促进金融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梦瑒.关于金融经济中金融套利行为的思考[J].经营管理者,2013(05).
[2]高景秋.关于金融经济中的金融套利行为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28).
[3]潘菁.关于金融经济中的金融套利行为的探讨[J].时代金融,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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